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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9 17:3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因医院业务发展的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及要求
(一)思想政治及业务素质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本专业技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原单位开除。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具体详见附件: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
二、薪酬待遇
体检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医院规定执行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3月31日。
2.报名资料: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含高中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规培证或规培证明、执业证书、各种荣誉证书、论文论著等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规培证明)。
3.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QQ、微信均可)进行填报,将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笔试、面试相关事宜,请关注邮箱动态并保持电话畅通,收到通知后请立即进行确认(报名附件需包含个人简历及所有相关证书资料扫描件)。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www.pidu.gov.cn/pidu/c125577/2023-03/27/815e9c2e4a334e15a2ac782ceef78d07/images/528220e10ac044c3a3f922495422004b.jpg
(2)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28-87883951。
四、招聘程序
(一)初步筛查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方式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部分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经医院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内容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操作、综合测评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与岗位相关的综合、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现场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针对应聘人员的基本职业素质、实践经验、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处理专业问题的能力和表达、行为方式、情绪反应等因素进行考核。进入面试考生最低比例1:2,未达到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本岗位资格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参加人数,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其他达到有效比例岗位进入综合测评的平均考试成绩,否则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后,专家组对应聘人员作出综合测评。
(4)应聘医师、医技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综合测评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最终成绩,其中笔试占最终成绩的30%、面试占最终成绩的30%、综合测评占最终成绩的40%)。
(5)应聘行政岗位:采取笔试/操作、面试、综合测评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最终成绩,其中笔试/操作占最终成绩的30%、面试占最终成绩的30%、综合测评占最终成绩的40%)。
本次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各环节的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录用及公示
最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应聘同一岗位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者,则由现场专家组以投票方式决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医院院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现行规定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七、监督机制
为保证招聘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在招聘考试期间,医院纪检监察室现场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