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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6 11:3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4-16       报名截止:2023-04-29
因工作需要,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州市蜀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3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考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岗位及人数
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日常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等检测工作;
2.负责日常检测数据的处理和整理工作,填写或校核检测原始记录,在原始记录上签名,对原始记录的准确性负责;
3.负责实验室试剂、标准物质等的管理及后续处置工作;
4.负责日常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检查并记录仪器的使用状态;
5.负责现场自身、设备、被检样品的安全性;
6.有义务和责任参加新项目、新方法的验证和开发活动;
7.有义务和责任参加内外部的能力验证活动;
8.有义务和责任参加仪器的验证活动和人员培训活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条件
1.能熟练操作化学试剂(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voc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配比工作;
2.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管理协调能力;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学类相关专业;
5.同等条件下,具有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员证、检测师证或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崇州市蜀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报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邮箱:209869506@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报名表内容及格式不得随意修改。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4日09:00至2023年4月20日17:00
(三)其他要求
1.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等,线上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初审合格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行现场原件校验,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的,取消审查资格。原件校验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崇州市蜀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报名表》。
2.应聘者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4.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得分75分及以上,方可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考核总分确定名次)。
4.注意事项:应聘者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出现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者自理。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进行公示(http://www.chongzhou.gov.cn/)。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实名反映拟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且经查实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待遇及考核管理
(一)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崇州市蜀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按照《崇州市蜀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根据工作人员岗位、业绩、贡献,按照优绩优酬原则确定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年薪总额7万元(含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内。
(三)考核管理。按照崇州市蜀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绩效管理相关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绩效薪酬待遇。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费,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公告由崇州市蜀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028-82201677崇州市蜀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028-82313917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