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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8 10:15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1-19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2人。
二、报名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专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加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应聘人员享受笔试折合后加分:
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加0.5分;社会工作师加1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1.5分)。
(三)不予报考条件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5.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6.现役军人、在读高校生;
7.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有吸毒史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上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大邑沙渠”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沙渠街道办事处东部新城党群服务中心三楼社区治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8318838。
2.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材料
(1)纸质报名表(手写原件1份);(2)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及学信网学籍证明材料1份;(4)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报名表、准考证各一张);(5)户籍(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6)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须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7)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出具所在党支部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1份;(8)本人政审证明原件1份。
4.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按照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报考。
5.报考须知
(1)报考者在填写报名表格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学历从最高学历填起,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单位、专业或职务等),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3)笔试后请务必保留好准考证,如进入面试环节须凭此准考证进行面试。
(三)政策加分
审核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报名者,请在交报名表的同时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加分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书籍,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培训,基本内容为党建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社工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综合能力和应知应会的内容、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
2024年1月26日,地点和其他事项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政策加分)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大邑县沙渠街道综合便民服务大厅公示和“大邑沙渠”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4.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加上政策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与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
2.面试方式。面试由沙渠街道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50%,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大邑县沙渠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公示和“大邑沙渠”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体检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后将体检报告交到沙渠街道办事处社区治理办公室。如体检不合格,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直到取足名额。(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七)政审
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核实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有无违法犯罪及不适合聘用的情形等。如政审不合格,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直到取足名额。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招聘人选。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大邑县沙渠街道综合便民服务大厅公示和“大邑沙渠”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与合同
(1)聘用
待遇按照《大邑县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岗位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2)合同
正式聘用的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与所服务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的手机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2.已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予以解聘。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沙渠街道办事处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大邑县沙渠街道办事处
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1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day.gov.cn/day/c138361/2024-01/15/content_aef186411ec443599bec2b42f687c40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