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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1 17:04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11-22
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公发[2017]82号)《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成公通[2018]6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智慧公安”专业技术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智慧公安”专业技术岗)1名,具体岗位信息、报考条件等详见《2024年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1名警务辅助人员(“智慧公安”专业技术岗)岗位情况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年龄计算时间以2024年11月18日计算。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岗位要求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如无单独说明,一律计算至报名当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考试成绩排名相同时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被开除、辞退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17日,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00至22日17:00。
(二)报名程序
1.招聘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等信息,了解招聘相关事宜,并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报考。网上填写并提交报名简历。
2.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2)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可修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不完整填写报名表的,或未能在报名时间内完整上传所需资料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1.报名期间,按照岗位条件并根据应聘者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并公告。
(四)笔试、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试
1.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根据招聘微信小程序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届时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长90分钟。应聘者可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通过招聘微信小程序,凭报考时身份证号进行自主查询笔试成绩。
2.心理测评。笔试当天将同步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心理测评不计算分值,测评结果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测评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步公示。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等3个项目,测试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试不计入考试分值,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任2项合格即可通过,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宣布,按体测当月实际年龄划分年龄段测试标准。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资格复审
1.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试合格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的比例为1: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最终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时应聘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优先招聘材料等与招聘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外,还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资格复审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
(六)专业能力测试
1.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通过招聘微信小程序提示,自行打印《专业能力测试准考证》。
2.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以上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
(八)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2.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的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九)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实施政审。政审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银行征信记录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招聘,应聘者背景信息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其它不适宜从事岗位工作的不予招聘。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十)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成都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成都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收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后与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视为放弃应聘。
(二)聘用对象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应遵守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和各级公安机关的工作规范和制度规定。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聘用对象履职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估,如未达到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三)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专业技术人才薪酬标准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单位按照相关政策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二)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统一由成都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成都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者自行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七、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28-89767007(刘老师);028-69709179(黎老师)
附件: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警人员(“智慧公安”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4年11月1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cdht.gov.cn/cdht/c139819/2024-11/15/content_99fda824204b420ea42be66b946a399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