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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7 22:3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5-04-01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5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8.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截止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6年1月1日及以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青白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上午9:00--4月1日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
(1)青白江区教育局报名邮箱:qbjjyjrsk@163.com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60305033
现场报名:
武汉大学专场,现场招聘时间:2025年3月27日10:00-15:00;地点:武汉大学卓尔体育馆副馆。
浙江大学专场,现场招聘时间:2025年3月31日下午14:00-17:00;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新图书馆报告厅。
如招聘活动日程安排有变更,请随时关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信息
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个人简历及1寸免冠近照1张,并填写报名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可待毕业后报到时提交补验。
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将个人报名应提供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报名人员须将报名资料打包,文件夹名称以“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命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考核环节,对进入考核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原件审核校验。原件校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报名表电子版附后)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系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荣誉证书、能证明自己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取得科研成果、获得奖励(含奖学金)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以上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套。
逾期未参加原件审核校验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原件审核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注意事项
1.请有意向的毕业生仔细核对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专业是否相符后再行前往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个人简历、在校期间获奖情况证明及在校学年成绩(加盖鲜章)。同时,请提前下载打印并填写《报名表》。请注意《报名表》各项内容填写完整,请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核由初面和综面两个环节组成。主要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履行岗位职责等能力。
(一)初面。初面方式为无学生试讲,满分为100分。经报名、初审通过后,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可进入初面环节。初面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讲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初面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原件交验的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具体名单在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二)综面。综面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按照2:1的比例,在达到初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有岗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将该岗位全部初面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综面人员。综面成绩为最终成绩,综面结束后,由区教育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公告综面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综面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三)成绩公布及签订协议。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面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员,由招聘单位与签约人员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双方约定好其他补充事项及违约事项。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签约人员名单及考核总成绩于招聘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
拟签订协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意向性协议。逾期未签者,视为自动放弃。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综合面试人员复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体检
各招聘岗位在达到综面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的工作时间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具体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和或者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公招主管单位将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将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于指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协议书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注意事项
涉及岗位调减或取消等相关事宜的补充公告、报考人员面谈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岗位拟聘人选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谈、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九、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考核招聘资格。
(三)严明考核招聘纪律,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考核招聘资格。
(四)本公告由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1.咨询电话,青白江区教育局:028-60305033。
2.监督电话,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28-68936506。
附件:附件1: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附件2:成都市青白江区2025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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