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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广安华蓥市“小平故里英才 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3 10:3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华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中共华蓥市委、华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名额

  具体引才单位及名额详见《广安市华蓥市2021年下半年“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附件5-1)。

  二、引进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已在华蓥市辖区内工作的除外)、非在职人员或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所学专业、学历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3.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或2016年12月1日之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或2016年12月1日之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

  (4)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具有高级职称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及留学回国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8.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9.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

  五、政策待遇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使用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引进单位有空缺编制的使用引进单位编制,引进单位无空缺编制的使用华蓥市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自签约之日起在华蓥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或原工作单位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10万元;硕士研究生或原工作单位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5万元。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补助总额的20%。

  对符合条件申请入驻人才公寓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纳入人才公寓保障范围。

  4.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5年岗位激励资金,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或原工作单位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年8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原工作单位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年5000元。

  岗位激励金根据《华蓥市高层次人才专项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发放。

  5.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6.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择优提拔使用。

  六、引进程序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7日。报名者可登录广安市委组织部“小平故里先锋”网站(www.gadj.gov.cn)、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党建”网站(www.hydj.gov.cn)查看《广安市华蓥市2021年下半年“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附件5-1),选择一个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如实填写《广安市华蓥市2021年下半年“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5-2),电子文档(文件命名为:报考单位—姓名)发送至邮箱:hysrcb@163.com。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华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及时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

  2.资格复审。初审合格者须在面试前一天到华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参加资格复审,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重要科技成果、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同时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2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面试。此次引才工作将组织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考察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初步定于11月下旬,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华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电话通知或“华蓥党建”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人选确定。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并结合职位要求提出初步人选。如某一职位在面试中没有合适人选的,该职位暂不引进。对拟引进人选组织体检、考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合格的,报中共华蓥市委、华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在“华蓥党建”网站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华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人选递补。

  (五)办理引进手续

  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1.拟引进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拟引进人员须在报到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华蓥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华蓥市纪委监委0826-4821542

  八、联系方式

  华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咨询电话:0826-489193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华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负责解释,如有其他变动,请以华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电话通知或“华蓥党建”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db9bf10b3dd64518ba619308a9afc2e6 (1).doc (45.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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