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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4 14:1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10-31       报名截止:2023-11-05
为帮助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职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招募见习人员5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已在其他单位参加过就业见习的;
(六)其他不宜任职的。
二、见习基地
武胜县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见习人员填写《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其中就业服务管理局推荐意见不予填写)并与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1358306287@qq.com),邮件主题请写为“见习+姓名”。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确定招募人选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招募人员。
五、见习期及见习补贴
(一)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人员与见习基地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补贴由见习基地发放,见习满3个月符合发放见习补贴条件,补贴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见习结束后,见习基地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在《就业见习鉴定表》上加注意见。
六、就业见习管理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要认真履行《就业见习协议书》相关约定,自觉接受见习基地日常管理及见习工作岗位安置,遵守见习基地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确保见习工作规范开展。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募的全过程。在招募过程中对报名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取消资格;已办理招募手续者取消招募,报名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名人员承担。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见习基地武胜县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6662318(工作日8:30-12:00,14:30-18:00),18081016230(夏老师)。
附件:就业见习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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