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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1 11:42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5-07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男性41名,女性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18至30周岁(1993年5月8日至2006年4月3日期间出生);
女性18至25周岁(1998年5月8日至2006年4月3日期间出生)。
4.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查询),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但是应当在入职后一个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女性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查询)。
5.男性身高168CM(含)以上;女性身高163CM(含)以上;
6.具有履行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禁止条件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或在岳池县公安局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岳池县公安局办公大楼6楼606室(政治处辅警管理办公室)。
3.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查询打印资料)、学位证(获得学位才提供)、退伍证(高中、中专学历需提供退伍证)、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证件照2张(白色背景)。并如实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体能测试
应聘者本人同意签订免责申明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4个项目,男性: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25岁以下引体向上或双杠臂屈伸(限时1分钟,二选一)、26岁至35岁引体向上或俯卧撑(限时1分钟,二选一);女性: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800米跑;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的标准组织实施,计算分值,占个人总成绩的10%。
(三)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按30%计入个人总成绩。参加体能测试的所有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范围主要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基本常识,无指定参考用书。
(四)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按60%计入个人总成绩。参加笔试考试的所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试人员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测试应试人员个人形象、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面试由县公安局组织。面试时需带上身份证原件。
(五)心理测试
按照应试人员的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人员,心理测试不计算分值,心理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直接予以淘汰,合格者进入政审,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六)政审
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政审,应试人员填写《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登记表》,到所在户籍地派出所参加政审。若因应试人员自愿放弃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七)体检
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特殊岗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色盲、色弱、肢体功能障碍、有影响面容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纹身、乙肝病原携带者伴有肝功异常、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双眼矫正视力低于5.0以下、毒品检测呈阳性、艾滋梅毒的为不合格。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有异议的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八)公示
按照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招聘对象,拟聘对象在规定时间到岳池县公安局报到,统一工作分配,进行岗前培训,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手续。试用期为两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岗前培训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须按照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福利待遇按照岳池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间计发固定工资、岗位值勤补贴、特殊技术等级补贴、加班补贴,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合格后,按规定转正定级并配发工作证件及服装。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岳池县公安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
报名电话:0826-5234098(岳池县公安局政治处)。
监督电话:0826-5234419(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岳池县公安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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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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