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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5 15:0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3-25       报名截止:2021-04-02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泸县第九中学是一所以“艺体特色”发展为重点的高中学校。学校已开设多个艺体项目,现为泸州市排球、皮艇、划艇、赛艇训练基地和泸县龙舟传习基地,为推动学校“艺体高中”特色发展,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现将考核招聘艺体类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体育事业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21年4月2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因疫情因素,请报名人员到现场报名之前,务必提前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830-8190144.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点:泸县教育和体育局三楼人事教师培训股办公室(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205号,联系电话:8190144)。
报名时所需材料:
1、《泸县直接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1寸同底照片2张。
4、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温馨提示:现场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符合“14天隔离、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的相关要求(其中1次检测结果的出具时间应距现场报名当天7日内),否则不能参加现场报名。其他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低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参加现场报名。其他疫情防控的适时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招聘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若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2:1.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核和聘用对象。温馨提示:面试时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尽力佩戴口罩。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符合“14天隔离、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的相关要求(其中1次检测结果的出具时间应距现场报名当天7日内),否则不能参加面试。其他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低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参加面试。其他疫情防控的适时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规定执行。
(四)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占编聘用手续。
(七)有关问题说明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