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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8 10:1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引进优秀人才来青神县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1年下半年青神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本次公招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1月15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下载《2021年下半年青神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发送到具体岗位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请于2021年12月8日前电话咨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套、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贴上照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现场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对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

  考核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拟聘人选须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标准的结合行业标准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复检及递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县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人社局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二)考察

  根据市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社治发〔2018〕2号)精神,为进一步强化重实绩、重基层用人导向,激励基层广大干部奋勇进取、担当作为,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川天府新区拟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现任四川天府新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拟聘岗位为四川天府新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现任四川天府新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同级职务(含村〈社区〉临时党组织书记、工作委员会主任)满5年;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上述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受处分尚未解除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6日17:00;

  2.地点: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288号A225室)。

  (二)报名方式及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1.经街道党工委盖章同意的《2021年四川天府新区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2.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应聘人员近3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的证明材料2份;

  3.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应聘人员现实表现情况2份;

  4.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应聘人员近5年个人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由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开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相关情况将于2021年11月30日在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cdtf.gov.cn/cdtfxq/c130527/article_lists.shtml,下同)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考核、综合考察相结合并逐轮淘汰的方式进行,每轮成绩不计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综合考察成绩为准。

  (一)考核

  1.考核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核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核方式:采取面试和实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占60%,实绩考核占40%。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

  4.成绩公布: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考核成绩及下一环节相关事项,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二)综合考察

  进入综合考察人员名单原则上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综合考察人员1:1.5确定,最低可放宽至1:1.在合格线上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与考核成绩一并公布。综合考察由主考机关组成考察组,采取到应聘人员现工作街道和村(社区)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综合考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综合考察成绩将在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照招聘人数,在合格线上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并与综合考察成绩一并公布。

  (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主考机关同意,可按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是四川泸州白酒产业管理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一)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名。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应聘者必须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须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截止2021年11月24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4日17:00止(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及要求:附件材料电子版投递至指定邮箱(z18383017688@163.com),电子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的形式命名。附件材料电子版要求:(1)《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相关证书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中,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3)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附件3)。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2021年11月26日前,通过电话告知应聘人员。

  (三)现场资格确认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审原件、收复印件)到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酒业园区创新创业中心305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根据适时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现场资格确认将结合考核工作一并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温馨提示:现场资格审查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有境外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居家隔离检测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隔离证明。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需提供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泸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考生进入招聘单位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

  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委会组织的考核,根据适时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成绩为零分的人员、因岗位报名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考核成绩低于80分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温馨提示:考核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有境外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居家隔离检测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隔离证明。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需提供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泸考生,考核当天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考核进行筛选)。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和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占编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八)其他事项说明

  对于在以上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2889865

  监督电话:0830-2889856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现工作街道和村(社区)、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结论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主考机关统一分配并按程序办理人事手续。拟聘人员应在主考机关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61889625.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本《公告》由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68772524.61889633.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人社局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核、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青神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调)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青神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028)38829112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861336

  监督电话:

  中共青神县纪委监委:(028)38811535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811436

  十、相关事项提示

  若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导致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责任自负。

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41.00 KB)
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6.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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