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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8 11:08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09-13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泸州市纳溪区江南职业中学关于2022年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根据我区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南职业中学编外合同制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本次考试的信息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其他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rszk2)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疫情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公告》要求办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出具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2022年9月13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高校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13日18:00前。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登录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其他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rszk2),准确、完整填写《纳溪区2022年招聘江南职业中学编外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无人报考岗位在报名结束后公告取消。
2.对照《纳溪区2022年招聘江南职业中学编外合同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书高清扫描件。
3.报考人员将以上资料以文件包的形式于2022年9月13日18:00前投递到邮箱1403398940@qq.com(邮件格式命名:姓名+岗位编码+拟报考岗位)。报名资料发送成功后请及时拨打0830-4280128进行确认。拨打电话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将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其他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rszk2)公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考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并经查实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心理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须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短信的形式另行通知。
五、面试
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均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最后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由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与用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是否列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差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与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4122252)。
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与学校签订《合同制教师劳动合同》。
(六)签订《合同制教师劳动合同》
1.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2.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未取得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由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合同条款中予以约定)。
3.合同期内若申请辞职,应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本次招聘信息将随时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其他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rszk2)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其他版块查阅考试动态,导致的结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830-428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