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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9 19:1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9-19       报名截止:2023-09-28
因工作需要,泸县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容貌端庄,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女性身高要求155厘米以上,男性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
(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性格开朗,庄重大方,有亲和力。
(五)熟悉使用摄影、摄像CAD、PS、PR等设计和视频剪辑软件、具备1年以上新媒体运营经验和有讲解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招聘岗位
泸县安全体验中心讲解员:1名。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泸县应急管理局二楼宣传与政策法规股(泸县玉蟾街道创业街352号)
网络报名邮箱:522973939@qq.com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1)《泸县应急管理局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全身彩照1张,
网络报名请提供原件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
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
(五)笔试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用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比例进入面试(若比例不达1:5全部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试者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进行考察。
(七)计分办法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按1:1比例入围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九)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所派出所开具政审材料。
(十)公示
对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泸县应急管理局进行书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3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公示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哄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公告由泸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30-8107781(泸县应急管理局宣传与政策法规股)
监督电话:0830-8107761(泸县纪委监委驻县应急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