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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选调24名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8 14:4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5-28       报名截止:2023-05-30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绵阳市公务员调任实施细则》等,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全部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15个职位共选调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下同)24名。

  二、报名范围

  绵阳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上述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绵阳市公务员调任实施细则》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我市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市、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且任职满1年以上的;在中、省驻绵企业工作的,比照市属、县(市、区)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且任职满1年以上。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现任在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为聘任在七级、八级管理岗位及以上的领导人员,且任职满1年以上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为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3年5月23日),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各职位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报名时间为5月23日上午9:00至5月30日上午12: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选调职位(含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上半年绵阳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上半年绵阳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选调单位负责。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

  4.打印准考证。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相关情况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三)笔试

  笔试统一组织,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部分职位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详见《职位表》),在笔试统一考试后进行。

  不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笔试统一考试成绩即为笔试成绩;增加了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笔试成绩=笔试统一考试成绩(满分100分)×7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笔试后1周内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选调计划5: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5:1比例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由市委组织部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对于选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选调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

  差额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各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认真审核个人档案,明确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

  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根据总成绩、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单位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在绵阳市内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选调单位以及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顶岗试用

  选调单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各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顶岗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集体研究决定

  试用期满后,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选调职位的面试人选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十)公示和调任

  拟选调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开展选调工作的单位负责解释。在报名和打印有关资料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电话咨询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0816-2264825。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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