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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1 19:08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01-04
根据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东兴区阳光幼儿园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非在编教职工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s://mp.weixin.qq.com/s/wiP-qBYubxY5bnDUlwKQgA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5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选择岗位
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考聘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有效身份证。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报考者投递简历及相关资料至邮箱的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和邮箱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4日。
(2)报名邮箱:
1359440926@qq.com
2.资格审查
由招聘幼儿园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投递邮箱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电话通知。
报考人员在投递简历及相关资格时须包含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简历(温馨提示:所留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
(3)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学历毕业证、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岗位所需相关证书原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须提供就读学校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及学制等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学习形式、所学专业、拟取得的毕业证时间和拟取得的教师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和时间。提供的证明须涵盖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缺一不可;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予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4)报考者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获取流程: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零散查询→按照获取查询码的方法获取查询码→输入相关信息及查询码查询→查看→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特别提示:务必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如在线验证报告等均不符合要求)。
请各位考生按以上顺序准备好报名资料,投递至报名邮箱,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能力。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微格课和才艺展示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报考保育员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
面试考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请注意查收,并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聘的,取消其考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体检
(一)体检对象
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按照招聘考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层次高低排序,如按学历层次高低排序仍有并列情况则以年龄大者优先)。
(二)体检
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政审由考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是对拟聘人员是否适应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了解,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考聘单位审定同意后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因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东兴区阳光幼儿园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与考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或主动放弃应聘岗位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凡新招聘到考聘单位的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考聘单位根据当年教职工需求,可与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的教职工继续签订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1.坚持公正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2.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和参加招聘人员,凡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予以相应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详情在内江市东兴区阳光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微信公众号。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咨询电话:0832-2289807
(内江市东兴区阳光幼儿园)
监督电话:0832-2073226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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