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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6 14:32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02-28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公开考调在职教师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城区学校公开考调在职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范围
隆昌市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且在2018年9月30日前被教育系统正式聘用。
(二)考调岗位和名额
城区学校共考调100名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隆昌市2023年公开考调在职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热爱教育工作,能履行好岗位职责,专业知识扎实;
5.其他岗位条件详见《隆昌市2023年公开考调在职教师岗位一览表》;
6.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的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月28日(上班时间内);
2.报名地点:隆昌市教体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程序:报考者本人填写《隆昌市2023年公开考调在职教师报名表》,学校审核材料后由所在学校和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方可到隆昌市教体局报名。为保证隆昌七中的正常教学,各岗位(以考聘岗位代码为准)最多录用1名隆昌七中教师。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本人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3张。
5.报名时交考试费,只参加笔试者交考试费50元/人,只参加面试者交考试费80元/人。
6.报考者一经报名,其报考岗位志愿不得更改。
7.岗位考调名额与考试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2.开考比例达不到1:2的,开考比例形成差额即可(如某岗位考调2名教师,参考人数达到3名即可考调2名)。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1.考试形式
文化课学科考调岗位均只采取笔试,笔试成绩总分按照100分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非文化课学科只面试不笔试,面试成绩总分按照100分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具体考试形式详见《隆昌市2023年公开考调在职教师岗位一览表》。
2.加分
(1)加分项目计算时间:落款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
(2)加分项目计算办法: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同一年相同项目获奖只计算最高等次奖励加分。
(3)加分项目:
①综合荣誉加分(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师节表扬的各类标兵、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大队辅导员、优秀团委书记等):获国家级表扬的加2分,获省级表扬的加1.5分,获内江市表扬的加1分,获隆昌市表扬的加0.5分,获镇级表扬的加0.3分(镇级表扬需有表扬文件印证)。
②教学质量、效果加分:获内江市教育主管部门表扬的优秀学科教师加1分,获隆昌市教育主管部门表扬的学科优秀教师加0.5分。
③年度考核加分:年度考核优秀一次加0.3分。
(4)加分相关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在报名时提交,其中镇级表扬加分的提供相关印证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所有加分材料均需学校人事干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学校鲜章。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3月4日上午。
(2)笔试地点:莲峰小学。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隆昌教育公众号公示。
(4)笔试成绩查分:需对本人笔试成绩查分的,于3月6日上午8:30——12:00由本人带上身份证、准考证到市教体局二楼人事股填报申请,查分参照普通高中升学考试查分办法进行。
2.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3月5日上午。
(2)面试地点:莲峰小学。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隆昌教育公众号公示。
四、考核
(一)考核对象的确定
1.对照考调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笔试(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学历高者确定;学历相同时,按照近三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高者确定;近三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相同时,按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高者确定;考核优秀次数相同时,按岗位等级高者确定;岗位等级相同时,以评定该岗位时间在前者确定;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加试笔试(面试)。
相关证明材料以报名时提交为准,报名截止时间内未提交的不再认可。
2.对未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考生成绩低于本次隆昌市教师考调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相同考试形式(笔试或面试)的岗位且进入考核环节的人员的考试(笔试或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含递补),不得聘用。
(二)考核方式
市教体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驻教体局纪检组指导监督。
(三)考核内容
1.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和文化课学科岗位教学成绩考核。
2.师德考核主要考核参考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师德师风内容。在2020年9月至考核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或违反师德被举报查实的为不合格。
3.文化课学科岗位教学成绩考核。有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任教学科考试班平均分的参考人员,班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达到镇平均分或排名达到镇排名前50%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数)为合格;或教学成绩的年级排名在全镇较前一学期有进步的也为合格。直属学校参照本校平均分和排名。教学多个班级,有一个班平均分或排名达到镇排名前50%及以上或教学成绩的年级排名在全镇较前一学期有进步的视为合格。 平均分和排名以各直属学校、中心学校统计为准。因其他原因(借用、上挂等)近一年没有教学成绩的,不考核教学成绩。毕业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查询本期教学成绩的,考核最近一期的成绩。
4.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调动,由此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选岗
城区初中、小学需要选岗的职位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选岗,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面试)成绩高者先选;笔试(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学历高者先选;学历相同时,按照近三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高者先选;近三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相同时,按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高者先选;年度考核优秀次数相同时,按岗位等级高者先选;岗位等级相同时,按评定该岗位时间在前者先选。选岗教师放弃选岗或选岗后放弃者,三年内不得参加隆昌城区教师考调。
六、公示
对拟调动人员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情况反映,可向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或市教体局举报,并提供相应线索。
七、聘用
新聘用考调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须与新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聘任按《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1.考调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隆昌市纪委监委对考调工作进行监督。
2.对提交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各类公招考试。
3.对在考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隆昌市教体局负责解释。
考调过程各环节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登陆隆昌教育公众号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隆昌市教体局纪检组: 0832-3900519
隆昌市教体局人事股: 0832-3900635
隆昌市人社局事管股: 0832-3992583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