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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3 21:1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23       报名截止:2021-07-23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0〕479号)及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攀枝花市书画院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名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文艺网www.pzhwyw.com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单位:攀枝花市书画院。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岗位名称:美术创作。岗位类型:专业技术。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不限。专业技能要求:具有美术专业知识和美术创作、理论研究相关专业技能,各级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作为招聘的重要参考。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8月6日工作日时间。
2.报名方式:鉴于本次招聘岗位对专业技能的要求,为便于资格初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3.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下载本公告附件《攀枝花市书画院2021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或到招聘单位领取《报名信息表》,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现场提交《报名信息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在接受报名时对报名人学历、专业技能进行重点了解,并在报名截止一周内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报名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核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制定考核细则,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内容:报考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守法情况、专业技能、创作实绩等方面。考核方式:通过走访、函询等方式考核报考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守法情况等情况;通过审阅作品、现场创作、现场提问、查阅证明材料等方式考核报考人员专业技能、创作实绩,实行量化计分。根据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如达不到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也可以不招聘。考核的时间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拟聘人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情况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研究确定。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受聘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达到相关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及以上,方可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纪委:12388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2-5176328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0812-3333537、0812-3332366
攀枝花市书画院:0812-3324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