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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关于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60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4 14:5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4-14       报名截止:2022-04-2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2年4月20前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年4月20学历”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月18日9:00月20日17:00门户网站(https://rsj.suining.gov.cn/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审核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审核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审核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和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聘用考察中的复核和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原件照,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历证明原件照(加盖学校公章)。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上传报考资料后1年4月18月21日17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日9:00至2022日17︰00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通过网上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情形2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待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于2022年4:00至2022日17:00号1405,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5月6日前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通过网络所缴纳费用,于2022月13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年5日—2022月29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应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暨疫情防控承诺书。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暨疫情防控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4.报考者必须在上述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25—5801765。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管理岗位面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教育公共基础》参考《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参考《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2014开考比例。缴费成功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22年5月29)。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社保卡、驾驶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后迟到30笔试原始成绩公布及查询。关于查询笔试原始成绩的提示将及时在“点击“人事考试”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由于公共科目笔试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6.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在四川省乡镇及村(社区)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考核合格的,按《关于“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等规定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1405号),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2.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审核表》2份(请在“专栏“份。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名考试。严格“份。

(7)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进入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进入面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面试

1.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2.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特殊岗位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相关事宜将通过“日内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办(人事科)0825—5863196以下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复审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及表册统一报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资格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或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2号)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和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提示。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报考考生自觉加强个人防护,进行每日健康监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笔试、申请政策性加分、资格复审、面试考核等环节,考生均需准备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四川天府健康通)、通信行程卡、笔试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检测报告需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检测证明以天府健康通内“核酸与抗体检测结果查询”或正式检测报告为准)。其他防疫要求按遂宁市疫情防控规定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遂宁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政策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有关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招聘条件、资格审查等事宜咨询招聘单位。

遂宁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0825-2213080。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25-2320382-2633622。

四川省遂宁中学校:0825-2224785。

四川省遂宁市第一中学校:0825-2226636。

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咨询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825—5808900。

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ining.gov.cn/)发布。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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