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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0 16:2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3-10       报名截止:2023-03-15
宜宾三江汇海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为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3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系市属公益型骨干企业,以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领域为主要业务,于2021年7月23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6亿元,总资产47.36亿元。下属清源水务、公交公司、润宜天然气、九河电力、金盾保安、建恒工程6家子公司,参股宜宾华润(占股49%)。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具体职责以及任职条件详情见招聘岗位与任职要求(附件1)。
三、招聘范围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的公民。
四、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二)具备应聘岗位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具有团队精神,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且亲和力强。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学习开拓精神和进取精神。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被聘任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严重个人信用问题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参加应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3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应聘者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附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询证明(学历查询证明)、资格证书、报考岗位从业经验证明材料(包含不仅限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等)等相关资料)压缩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ybsjhhrc@163.com。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①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②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③同一个应聘人员同时填报多个招聘岗位的;
④其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宜宾三江汇海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对经初审合格后的报考人员进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未及时接听电话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现场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复审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复审地点:宜宾三江汇海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招聘部(宜宾市叙州区莱茵河畔商业独栋1号楼3楼)。
3.现场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①《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见附件2);
②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持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证明)
⑤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红底)免冠证件照片3张;
⑥报考岗位从业经验证明材料;
⑦其他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职(执)业资格证书等。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四)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将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
1.笔试(占比40%)
①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③为保证公开招聘的充分竞争性,以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若部分岗位确因报考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程序报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继续开展该岗位招聘工作。
2.面试(占比60%)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若个别岗位比例达不到1:3,经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后招录比例可适当放宽)。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通知为准
(五)体检
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由宜宾三江汇海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考察政审
宜宾三江汇海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将组织考察组到拟录用人员原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背景调查。
(七)讨论决定
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提交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选。按照宁缺勿滥、注重实干原则,若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研究认为不适宜聘用的可终止本次岗位招聘。
(八)递补
1.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递补。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2.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入职体检和政治审查其中一项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依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由后一名应聘人员递补进入考察(递补不超过两次),若递补人员综合素质不符合岗位要求,则本着宁缺毋滥原则,按程序终止此岗位招聘,本次暂不招录。
(九)录用公示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三江汇海人才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
1.合同期限管理。此次招聘岗位首次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合同期满后,经用人部门考核合格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2.试用期薪酬按所应聘岗位的80%计发,其余福利待遇按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在进入试用期前,需本人按相关程序自愿申请辞去编制身份,与原单位脱钩。
(二)纪律监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由宜宾市人力资源中心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在市场化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三江汇海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1-233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