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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3 14:2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3-04-07       报名截止:2023-04-18
筠连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筠连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招聘72人(管理岗8人,专业技术岗64人),其中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人,医务人员8人,教学人员5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考核招聘信息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筠连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者将报名资料电子档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3462403146@qq.com)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7日0:00至2023年4月18日24:00.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的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报名材料
1.《筠连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的Word文档;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3.本人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提交报名材料时请根据报考单位、岗位注明“姓名-××单位××岗位”等。
四、资格审查
(一)网络初审。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通过报名邮箱和电话反馈,并发放网络初审合格通知书电子档。
(二)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筠连县筠连镇煤都大道402号1幢)。
3.现场资格复审资料:
(1)《报名信息表》2 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五、考试
(一)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上午9: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时间:2023年4月23日上午8:30.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试方式详见《岗位表》。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专业技能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考试通知单。
笔试+面试岗位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环节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免笔试岗位若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大于等于30人的,须进行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后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综合测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下同),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综合测试成绩不纳入最终考试成绩。
六、考试成绩
1.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免笔试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核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及排名。笔试+面试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八、体检、考核、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面试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免笔试岗位则进行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素质、现实表现、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遵纪守法、党风廉政等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公告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按《筠连县人才新政十条》享受筠连县人才引进政策。中共筠连县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831—7726183.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7720745.
十一、咨询电话:0831-7728456(罗老师)。
十二、注意事项
本次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十三 、本公告由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