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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第一中学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7 21:0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10       报名截止:2021-04-15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1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是1964年全国首批创建的外国语学校之一,天津市教委直属重点中学。学校秉持“融中西文化,育国际英才”的办学理念,凸显“开放式教育”的办学特色,坚持开放、多元、自强、志远的校训,以培养复合型、国际型预备人才作为学校的育人目标。

  学校依据国家课程标准,贯彻执行天津市教委颁发的中学课程计划,强化外语课程。学校开设英、日、德、法、西五种外语,实行“一主一辅”的多语种人才培养模式,即每位学生主修第一外语,辅修第二外语。外语教学实行小班化、对话式、全外语教学。学校还开设丰

  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校本课程和各类社团活动,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特长,让每个学生获得更好的发展。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1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21年拟招聘教师6名,其中德语1名,体育2名,法语1名,地理1名,生物1名。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持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在2021年5月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公布前,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各科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参加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

  7.应届高校毕业生:指2019、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2019、2020、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和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8.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9.硕士毕业生年龄为1990年4月10日(含)之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为1985年4月10日(含)之后出生;

  10.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表。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3月31日开始,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官网(http://www.tfls.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①时间:2021年4月10日9:00-4月14日17:00.

  ②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2.资格初审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4月10日9:00-4月15日17:00),确认审核通过人员,并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网站(http://www.tfls.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通过报名网站缴费(4月11日9:00-4月16日17:00)后,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4月21日9:00-4月24日9:00)(如时间有调整则以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tfls.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为准)。招聘岗位数量与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人数之比不低于1:5.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

  1.笔试:(暂定2021年4月2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专业水平测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暂定2021年4月28日9:00)将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网站(http://www.tfls.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我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因考生缺考等原因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我校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网站(http://www.tfls.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原件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复审:

  ①身份证;

  ②教师资格证;

  ③2021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在校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政治面目、生源地、就读专业以及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

  ④自本科起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⑤个人简历及所涉及各级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校方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顺位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3.面试:(暂定从2021年4月28日之后,具体时间通过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tfls.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①综合问答: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作为综合问答成绩,综合问答成绩满分50分。

  ②试讲:考生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评分,作为试讲成绩,试讲成绩满分50分。

  综合问答成绩与试讲成绩之和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综合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以第二阶段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http://www.tfls.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流程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

  学校将根据笔试与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与备案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办理备案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我校2021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在市教委(http://jy.tj.gov.cn/)和学校官网(http://www.tfls.cn)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629558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629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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