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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1 20:1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21       报名截止:2021-04-27

  为满足我校事业发展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及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9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始建于1955年。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厚德尚能,励学弘商”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系统培养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迄今为止,已先后为国家培养了14万余名学生,很多毕业生成为企业骨干,商界精英。

  学校现有海河教育园校区、河东校区及河西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学校设有8个二级学院和4个教学部,分别是国际贸易学院、应用外语学院、营销学院、会计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旅游学院、广告学院、金融学院、马列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公共外语教学部、德育教学部。

  学校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现有7个专业大类40个专业,形成了具有鲜明现代服务业特色的专业体系。学校建设了一批国内领先的实训基地,形成承载多专业、多岗位、全业务流程的综合实训平台,学生不出校门就能得到全方位的就业创业体验。 

  学校先后与澳大利亚、英国、美国、丹麦、韩国、乌克兰、加拿大等十多个国家的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定期互派师生开展研修交流、教育合作、境外实习实训等活动。学校是全国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国际商务教育研究会主任委员校、全国外经贸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校、全国报关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校、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教指委商务英语分委会主任委员校、天津商务行指委主任委员校,海河教育园区电子商务行业产教对接联盟委员会主席单位。

  学校是天津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天津市“一带一路”建设境外安全保障基地、滨海新区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海河教育园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商务服务基地。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努力让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自2021年4月20日起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及中天人力资源网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

  中天人力资源网(http://www.cnthr.com)

  招聘岗位见《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本市户口,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2021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在报名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届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生对待。

  10.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管理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9.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其他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通过中天人力资源网(http://www.cnthr.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至4月27日17:00。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报考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资格复审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报名时须上传的材料包括:

  (1)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以内),红底蓝底白底均可,在填写报名表时按要求上传至相应位置(请勿上传自拍照)。

  (2)本科硕士等各个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认证材料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报考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还应提交中共党员证明(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委公章);

  (4)报考要求具备相应工作经历的岗位,还应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与之相对应的历年社会保险详细缴费记录,合同所载岗位不能体现所从事专业的,还须同时提供原单位盖章的岗位经历证明或其他可以佐证的相关材料;

  (5)报考要求具备高校讲师职称的岗位,还应提交高校讲师职称证书;

  (6)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还应提交在学期间所获荣誉证书或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在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加盖院(系)公章);

  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2.资格审查

  学校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在2021年4月26日9:00至4月 29日17:00集中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主查询。

  3.网上缴费

  2021年4月26日9:00至4月30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缴费,缴纳笔试服务费45元/科。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缴费成功方可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笔试。

  4.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名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1年5月6日9:00-16:00。

  (二)考试

  此次考试的笔试、面试环节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胜任能力,考试科目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21年5月16日。

  自2021年5月13日9:00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缺考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自2021年5月24日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时,经向相关部门请示同意后,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人事招聘网”专栏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所需提交相关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附件3)及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4)本科硕士等各个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报考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还应提交中共党员证明(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委公章);

  (7)报考要求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与之相对应的历年社会保险详细缴费记录,合同所载岗位不能体现所从事专业的,还须同时提供原单位盖章的岗位经历证明或其他可以佐证的相关材料。

  (8)报考要求具备高校讲师职称的岗位,提交高校讲师职称证书;

  (9)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提交在学期间所获荣誉证书或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在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加盖院(系)公章);

  (10)其他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3.面试

  考生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缺考考生的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试讲和专业知识测试方式。面试要求和专业试讲指定教材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人事招聘网”专栏公布。面试满分100分,按照专业试讲占70%,专业知识测试占30%计算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

  (2)专职辅导员岗位

  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

  (3)教辅专业技术岗位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谈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

  4.总成绩核算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查询总成绩。公布总成绩的具体时间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人事招聘网”专栏发布。

  (三)体检及考察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察,采取阅档考察、岗位实践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并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中天人力资源网公示。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

  中天人力资源网(http://www.cnthr.com)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需在学校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后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校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笔面试防疫须知,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并严格按照笔试防疫须知要求及时如实申报本人病情史、发热史、旅居史、接触史及天津健康码非绿码的情况。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国家及我市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报考生须及时关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发布的笔试、面试等防疫要求。

  (二)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以上内容调整的,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专栏发布。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任何许诺内部关系的托请行为均为欺诈行为,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学院报名咨询电话:022-59655474

  监督电话:022-58665650

  022-59655318

  学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报名网站咨询电话:022-23266305

  报名咨询单位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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