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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8 16:5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28       报名截止:2021-04-30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78号),参照《滨海新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津滨卫人〔2018〕18号)的有关规定,为满足我院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牌坊街38号
(三)单位职能: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与研究、预防保健及健康教育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应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2019年毕业并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即:35周岁以下岗位为:1986年4月26日(含)至2003年4月26日(含)之间出生;
(7)招聘计划表其它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应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2019年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具备滨海新区户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3、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
附件2.《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及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第一次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等环节工作,地点在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人事科教科,人事科教科组织报名,并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一次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6:00时止。
第一次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6:00时止。
本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填写《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及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将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1的,该岗位开考。
对于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1的,该岗位进行第二次报名,第二次报名的岗位将于第一次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第二次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二次报名时,为保证剩余岗位开考需求,将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具备滨海新区户籍”放宽至“不限户籍”。第一次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第二次报名。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与第一次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同一时间参加笔试。
第二次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9:00至5月18日16:00时止。
第二次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14日9:00至5月18日16:00时止。
本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填写《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及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将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1的,该岗位开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5.毕业证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认证报告;
6.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7.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8.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它材料。
六、笔试
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岗位与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考试结束后,由人事科教科工作人员回收试卷,并将考生姓名由密封条密封盖章后交于第三方进行阅卷。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相关信息。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根据进入面试考生数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面试考官组设主考官1名。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计分时,保留主考官分数,其余6位考官分数,按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是应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他情形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需要回避以及招聘方案中明确的相关事项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一、聘用及备案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按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滨海新区汉沽中医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情况将报区人社局登记备案。
十二、递补
笔试结束后的各个环节工作中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三、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聘部门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违者按违纪处理。严守保密纪律,面试试题的保管等须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并由专人负责,不得向外透露考官的组成。
在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22-67995458;022-6799545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举报电话:022-67995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