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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16 20:1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2-16       报名截止:2022-02-28
为加强本院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实际需求,经宝坻区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护理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信息发布及岗位
2021年12月16日在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bddhospital.com/)“人事招聘”专栏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具体招聘岗位见附录。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2月28日前接受报名,凡符合条件者须进行在线报名。
网上报名:登录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bddhospital.com/)专业版入口“人事招聘”专栏,注册并完善简历后进行投递岗位。
提交电子版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在一页)的扫描件(PDF版);
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研究生证)原件的扫描件(PDF版);
③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PDF版);
④英语等级证书、就业推荐表以及其他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PDF版);
⑤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扫描件(PDF版)。
注:文件命名格式:姓名+身份证;姓名+毕业证等。
(二)资格初审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我院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3月30日前在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网站“人事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资格初审环节工作量较大,凡不符合我院本次公开招聘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护理专业增加基础护理技术操作考核。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免除笔试环节,直接参加面试。笔试的考务由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谈等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护理技术操作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护理技术操作考核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应聘人员(护理专业除外)总成绩的计算规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应聘护理专业人员总成绩的计算规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20%+护理技术操作成绩20%,保留2位小数。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护理技术操作成绩50%。
总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bddhospital.com/)“人事招聘”专栏发布。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及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排名,造成进入资格复审及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四)资格复审、体检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及体检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网站“人事招聘”专栏发布。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未按照医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符合岗位聘用要求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医院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院党委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信息进行公示。拟聘人选信息公示的发布范围与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bdyyrsc@163.com。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选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1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医院人事处报到并签订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上述时限内签订三方协议,拟聘人选本人需提前1周书面递交延期申请及佐证材料。经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签订协议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期限到期后仍未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递补
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医院将根据岗位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违规行为处理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附则
本方案由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2-29262002022-29262206(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22-29262265(中共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