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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3 10:45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4-18       报名截止:2022-04-22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单独面向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届毕业生招聘编外护士和编外助产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岗位及人数
1、招聘人员范围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
2、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编外护士10名、编外助产士3名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6年4月18日之后出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5、须确保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学生证、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符合报名条件: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
自2022年4月12日起在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址:http://www.tjyzh.cn/index.htm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址:http://www.tjrc.com.cn
2、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至2022年4月22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至2022年4月24日16:00
考生可在报名提交报名表48小时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各岗位按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报名代码中的一个报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岗位,请慎重报名。
3、资格复审
考试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由于疫情的不可抗力因素,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待定。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通知。
资格复审材料:
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
(1)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
(2)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
(4)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2份复印件;
(6)就业协议原件(三方协议) 和2份复印件;
(7)《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成绩档案表》一份(须学校教务处盖章)
以上资料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复印件一式二份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考生提供《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成绩档案表》专业课程平均分数,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心理测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心理测试人选名单。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护理专业以护理学基本技术、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五门专业课程计算平均分。
(2)助产专业以护理学基本技术、外科护理、妇科护理、儿科护理、助产技术五门专业课程计算平均分。
4、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使用测评软件,测评结果供参考。具体安排关注报名网站统一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若面试成绩并列,以护理学基本技术专业课程得分高着优先。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相关信息。
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7、考察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遵守校规、学习情况及在校表现等情况,将采取外调方式。经考察不宜聘用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8、公示
根据考生的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9、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期无异议,与考生本人、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四、岗位聘用
1、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到医院报到上班,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宁河区医院医院编外护理工资待遇执行。首次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社保保险和公积金待遇。
2、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工作满三年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医院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3、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发布公告的网站,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招聘工作业务咨询电话:022-69560702;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69115062.
工作时间:工作日08:30-11:3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