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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5 16:0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6-21       报名截止:2022-06-25
2022年蓟州区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方案
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规定,经区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蓟州区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2人,纳入事业编制。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毕业生,需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7.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经审核确认后参加有关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在单位聘用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一年试用期(自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理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的。
5.现役军人和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8.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影响仪容的(若聘用后,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及名额
具体条件及名额见《2022年蓟州区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蓟州区第一中学组织实施,蓟州区教育局负责指导,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21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tjjz.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9:00至2022年6月25日17:00止。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cheerzizi@126.com。邮箱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岗位名称+学历+姓名。
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天津市蓟州区教育系统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2)(PDF版);
(2)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需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阶段上述材料,以辅修专业报考人员同时提供主修专业上述材料),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注明毕业时间和所学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在一张上)(PDF版);
(4)家庭户口的考生将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在一张,集体户口的考生将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扫描在一张(PDF版);
(5)高中教师资格证书(PDF版)。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经审核确认后参加有关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在单位聘用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一年试用期(自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PDF版)。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考两个岗位的,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核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招聘条件,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在报名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我单位将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审查结果,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
(三)面试考核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邮箱方式通知。
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tjjz.gov.cn)发布。
(四)体检
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蓟州区第一中学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tjj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在报名、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在招聘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形,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四、相关要求
(一)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后将人事关系、个人档案转至蓟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如逾期责任自负。
(二)所招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要求:所招聘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不少于6年。
(三)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本方案由蓟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2-82713016
政策咨询电话:022-29141099
监督举报电话:022-29142588
来电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与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遵守考点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的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