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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3 11:19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7-04       报名截止:2022-07-08
天津市宝坻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为了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要,确保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经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关于做好天津市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津就组字〔2022〕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对象
天津市宝坻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200人,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届高校毕业生(含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
3.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
4.岗位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的,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2年7月3日,天津生源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岗位要求具有宝坻区户口的,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2年7月3日,宝坻生源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若已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认定机关出具的教师资格证待发证明等(须已提交认定材料,证明中包含待发证时间等内容);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经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后可报名参加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天津市宝坻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体条件及名额
1.具体条件及名额见《天津市宝坻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职位三十、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为边远乡镇定向招聘,定向服务期限为五年。边远乡镇包括:新安镇、牛家牌镇、黄庄镇、尔王庄镇、大钟庄镇、大唐庄镇、大白庄镇、八门城镇、牛道口镇、大口屯镇、王卜庄镇、新开口镇、林亭口镇。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工作时间需要调整的,相关安排将通过短信发送到应聘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保持电话畅通,及时予以关注。考生也可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未知晓时间安排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2年6月22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bd.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00至2022年7月8日16:00结束。
审查时间:2022年7月4日9:00至2022年7月9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22年7月4日9:00至2022年7月10日16:00结束。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职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
改报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请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允许修改报名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1.报名成功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2.试卷组成为20%的教育综合知识加80%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和笔试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防疫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防疫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4.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实际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1.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名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分组安排、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本人(他人代办,需填写委托书,由代办人持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以及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
2.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宝坻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
本人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位认证报告(尚不能提供学位认证报告的,需现场签订《承诺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在校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生源地,政治面目,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的,需提交天津市或宝坻区生源证明,并现场签订《承诺书》;
本人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由认定机关出具的教师资格证待发证明等。
特别提醒: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打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参加教师岗位公开招聘下一环节。经笔试、面试、体检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在用人单位聘用时签订聘用合同(可先上岗从事辅助教学工作),并约定一年试用期(自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应届生岗位的毕业生需现场签订《未就业且未缴纳社保承诺书》;
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非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
报考职位八、职位十九政治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交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或党组)出具的党员证明。
以上材料招聘单位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五)面试
1.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防疫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防疫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按照同学科岗位同内容同问题的原则,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报考初、高中音乐教师岗位的人员在试讲、答辩的基础上,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依据指定曲目按要求展示(主考方提供电子琴)。参加面试考生不得自带与测试相关的任何物品。
4.面试考官人选(评委)由具有面试资格或有经验的专家随机抽调。
5.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6.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教育局有关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十)聘用
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区教育局确定的职位内依次选岗,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选岗。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后,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在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报考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政策中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六、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2-29262910
监督电话:022-29242131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