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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4 09:5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过多渠道选优配强各医疗卫生机构核酸采样队伍,实现核酸采样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高标准打造一支核酸采样队伍。经布尔津县委、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采样工作人员20名(具体详见附件1)。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23日至2003年8月23日期间出生),具有岗位所需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23日至2003年8月23日期间出生);
3.医疗卫生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4.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1)受刑事处罚、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公安机关等部门单位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聘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已经聘用为布尔津县编制外工作人员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岗前培训及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8月29日10:00-20:00.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
2.报名地点: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事大厅
3.联系人:加娜古丽、魏伦
4.联系方式:0906--6521707
5.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陆布尔津县政府网(http://www.brj.gov.cn/)下载《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核酸采样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3张,同时提供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8月30日由县卫健委、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
(三)面试(2021年8月31日-9月2日)
1.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组织部、卫健委、县人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单位)进行面试,纪委监委负责监督,按照招聘岗位分组进行面试,计算成绩。面试原则上不少于4道题,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重点考察自我认知、身体健康状况、国家通用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实施能力、工作决策能力、遇事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员,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达不到规定入围岗前培训及测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岗前培训及测试。
2.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2021年8月31日,县人社局一楼办事大厅。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面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9月1日-2日;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岗前培训及测试于2021年9月3日在布尔津县政府网站(http://www.brj.gov.cn)、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6.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时须使用手机微信登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新疆政务服务”小程序,获取“健康通行码”,“健康通行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且持有前一天新冠病毒检测结果为阴性检测报告。
(四)岗前培训及测试(2021年9月4日—9月6日)
由卫健委牵头组织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相关单位检验科、预防医学、卫生监督医疗卫生专家,对招聘人员开展为期3天的岗前培训,其中:集中性业务知识培训2天、实操性培训1天。培训结束后进行测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于2021年9月7日-9日在布尔津县政府(http://www.brj.gov.cn)公示。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50%+岗前培训测试成绩×50%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由指定的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五日内可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顺延递补一人。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卫健委、人社局及公安局联合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填写《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采样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3)。考察重点把好政治关。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八)调剂
所有职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人员后,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可视情况进行调剂。
(九)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http://www.brj.gov.cn/)、人社局公示栏进行为期5天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聘用及管理
1.结合工作需要,乡镇卫生院岗位分配由布尔津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需服从岗位工作安排,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2.经公示无异议培训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合同。
3.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性质为编制外自聘,被聘用人员无国家正式干部职工身份,本科学历每月实发工资3500元,大专学历每月实发工资3200元,中专学历每月实发工资3000元;按照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工资待遇予以缴纳社会基本保险。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布尔津县纪委监委:0906--6521108
布尔津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由布尔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六、政策咨询电话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6521707
布尔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906--652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