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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3 19:43   责任编辑:sq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10-30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和学校“十四五”建设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区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企业、行业)退休教师、专家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专业优势,帮助提升我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8号)和《关于开展自治区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3]57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银龄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乌昌石城市群核心发展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新疆核心区——美丽的昌吉市,距离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有着64年的办学历史,2001年5月被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区属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1357人,全日制在校生32574人,设有16个二级教学单位,共76个本、专科专业。学校于2012年获批教育部“特需项目”建设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拥有教育、材料与化工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学校现有国家级和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1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一流课程8门。现有教育部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新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研究中心”“自治区通用技术试验教学示范中心”“自治区科普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研学基地”“昌吉州学前教育研究中心”“红色旅游四位一体仿真实训室”“航空学院实验室”,成立了准东研究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公共经济研究所、计算机应用研究所、体育文化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学校与山东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兰州大学、吉林大学、成都理工大学等近百所高校建立了长期对口支援和对口协作关系,并与山东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厦门大学、西安音乐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及研究生,已逐步形成了专业设置比较合理,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不忘“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推进高质量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区域特色的新疆一流应用型大学,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文化教育高质量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需求计划
2024年我校“银龄教师”招募计划和岗位详见《昌吉学院2024年“银龄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甘于奉献,志愿到新疆任教讲学。
2.年龄不超过65(含)周岁,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教育教学等工作(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六个月体检报告)。紧缺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区内外高水平大学退休教师或科研院所、企业、行业退休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科研院所、企业、行业退休专家可放宽要求)。
四、岗位职责
1.承担研究生或本专科生课程教学与实践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不少于64课时的教学工作量。
2.每年为本学科师生完成不少于2次的学术讲座(报告)。
3.每年指导不少于3名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
4.每年参与指导教师或团队申报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奖项不少于1项。
5.参与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开展我校与其他院校及科研机构、企业、行业的交流合作。
6.参与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向学校(学院)推荐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支持学校的人才引进和储备工作。
7.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其他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及成效在合同协议中注明。
五、待遇保障
银龄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以实际在校时间为准,按照10个月发放(入职或离校当月未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在校天数发放)。银龄教师除享受教育部规定的待遇以外,学校还给予以下待遇:
1.根据银龄教师来校工作时间,以1500元/月标准核发履职绩效,按照10个月发放(入职或离校当月未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在校天数发放)。
2.学校每年核发受聘银龄教师2次往返交通费用(如假期不休息,报销直系亲属1次往返交通费用),报销标准均为机票经济舱;高铁票二等座;普通列车硬卧。
3.银龄教师通过面授方式授课,超额部分(学年超过64课时)的课时费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教师:350元/课时,副高级职称教师:260元/课时。
4.银龄教师开展校级学术讲座(报告),超额部分(学年超过2场次)的讲座费标准为:1800元/场次。
5.银龄教师在聘期内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完成的教科研成果,按照《昌吉学院科研工作量管理及考核办法》进行奖励。
6.银龄教师聘期内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聘期内生病或受伤的教师,学校可联系校外医院就诊,并参照学校相关制度,给予探望慰问等待遇。
7.学校为聘期内的银龄教师免费提供住宿,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二级学院提供现有的教学、科研、办公等工作条件。
六、聘任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设岗学院推荐与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有意向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填写《昌吉学院“银龄教师”特聘计划申报书》(附件2),由设岗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对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审查;
2.确定初步人选。昌吉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汇总,提出推荐名单,报学校党委会审议,确定拟聘任人选;
3.通报人选情况。学校将拟聘任教师名单发至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协助告知初步人选,确定最终意愿并开展考察、体检等援派工作;
4.签订聘任协议。学校、学院和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协议;
5.上岗履职尽责。按学校开学时间或约定时间来校开展工作。
七、其他事宜
1.教师本人对照招聘条件自愿报名,填写《昌吉学院“银龄教师”计划申报书》(附件2),文件命名“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各学院联系人邮箱,联系方式见《昌吉学院2024年“银龄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2.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30日。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若需详细了解任务和待遇,可咨询各学院联系人,联系方式见《昌吉学院2024年“银龄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方式:
马小卓0994-2331219 18009948008
昌吉学院
2023年10月1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cjc.edu.cn/info/1014/29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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