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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2 10:4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5-22       报名截止:2023-05-30
为进一步提高新疆新星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推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经公司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市场化公开选聘经理层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新星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是兵团第十三师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前身是兵团第十三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22日。为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于2020年8月25日更名为新疆新星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现有员工共457人。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亿元,主要履行国有资本运作、战略性投融资、国有资产管理功能,拥有国有控股、参股企业42家、设有5个工作部门,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开发、股权投资、基金+基地等业务。
二、选聘职位
(一)公司总经理1名;
(二)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聚焦新疆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工作总目标,自觉践行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治疆方略,坚定坚决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热爱国资国企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拥有较强的执行力。
4.总经理、副总经理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6.总经理年龄原则在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副总经理一般原则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放宽。
特别优秀的条件应当德才素质突出、市场和职工认可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重大专项、重大改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
(2)在市场开拓前沿、经营困难企业工作业绩突出;
(3)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业绩特别显著。
(4)学历或职称远高于岗位要求。
(二)任职资格及岗位职责
(1)总经理任职资格及岗位职责:有在大中型企业5年以上从业经历,且在大中型企业担任高管2年以上或中层、二级企业高管5年以上,且具备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综合能力,有担任法定代表人经历者优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认真履行公司生产经营全面工作。
(2)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及岗位职责:有在大中型企业3年以上从业经历或管理大中型企业2年以上经历,且在大中型企业或相当单位担任高管或中层和二级企业高管3年以上,有担任高管经历者优先。协助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股权、合规、项目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所分管领域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①凡有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②在过往任职期间,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③个人有不诚信记录的;
④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适合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四、工作程序
按照《新星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实施方案》要求,本次选聘主要程序包括:公布选聘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综合能力测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背景调查、核算总成绩、体检、递补、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协商经营目标、聘用签约等程序。
五、管理和待遇
(一)聘任管理。确定的拟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并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在聘任期间,未经同意不得兼任其他职务。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解除聘任职务。任期考核合格者可连聘连任。
(二)薪酬待遇。按照《新疆新星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30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http://www.btnss.gov.cn/下载相关资料。
报名的人员请将报名表、承诺书(签字扫描)、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表、汇总表、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任职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xxyygs2021@163.com邮箱,邮件主题标注“职位+姓名”。
(三)资格审查。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由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
(四)联系方式。丁先生0902-2566022、18199773129
杨女士0902-2566022、18609023373
联系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百花路3号红星大厦8楼
七、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审查、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监督电话:17699021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