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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7 13:59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5-17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区工作,结合大营房城区社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补录2名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断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哈密市及十三师新星市辖区区域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优先考虑党员、有社区工作经历、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具有社会工作者(师)资格证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4年2月至2006年2月之间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党员可放宽至本科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或重大疾病。
7.在职报考者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面向哈密市及十三师新星市辖区。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大营房城区社区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7.现连队、社区“两委”成员。
三、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聘用前,各环节出现职位空缺依次递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应聘人员要在《2024年第十三师大营房城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填写本人详实的信息。报名材料包括:《2024年第十三师大营房城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色渐变底照片3张、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的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名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7日17:00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80%的《基础知识200题》,20%的主观题。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2.面试
面试人数按照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重点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地点:大营房城管委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形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入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体检前三日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需申请复查,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全方位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人际关系、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等,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被考察者作出全面、客观的书面考察结论。考察结论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因考察结果不合格,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考察结论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由用人单位报师市民政局备案。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并告知拟聘人员。因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由社区按照《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列入编制。大营房城管委党委可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平衡,统筹调剂后选派到社区,同意调剂选派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由社区按照《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同意调剂选派的拟聘用人员视作自动放弃该聘用岗位。
聘用后待遇:聘用社区工作者试用期薪酬按照四类岗位1级标准的80%发放。新进聘用社区工作者3个月试用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1级岗位,按照国家、兵团有关规定,落实社区工作者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监督管理
十三师新星市民政局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原则和招聘规定。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通知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第十三师政务网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务必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招聘事项,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大营房城管委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大营房城管委研究决定。
大营房城区事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902-2354052
咨询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报名地址:十三师新星市办公三区三楼305室(原十三师机关楼)
监督单位:十三师新星市民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0902—2202603
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btnsss.gov.cn/gggq/1005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