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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8 21:0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18       报名截止:2021-04-30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师”战略,为第五师双河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资源和智力支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原则和方法
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引进人才计划
此次师市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112名。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面向社会引进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非应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岗位需求和条件详见《第五师双河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岗位职位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情况;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会干部者优先;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引进政策
1.事业单位采取编制外聘用的形式,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上岗,工作期间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企业引进的人才,按企业有关政策执行。
2.事业单位和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五师双河市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办法(试行)》1+2配套文件(师市党发〔2019〕68号)规定,除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可享受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五、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6日10:00至5月10日17:00.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11日10:00至20日20:00.
(二)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网上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第五师双河市官网查询《第五师双河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岗位职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岗位表》中注明的政策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sshszzb@126.com: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3)《第五师双河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面试资格审查
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名单将在第五师双河市官网公布并通知本人。
(三)面试
面试采取网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将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五)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引进,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七)公示
第五师双河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岗位拟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第五师双河市官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八)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
(九)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引进人员报到后,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监督
第五师双河市纪委监委对本次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有关事项
1.请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第五师双河市官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在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在编人员待遇。
7.本《公告》由第五师双河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9-2296934
监督举报电话:0909-1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