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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7 11:13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03-15
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充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以下简称师市)基层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3〕11号)等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精神,师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师市教育系统面向47所疆内外高校校园招聘教师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线下校园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面谈(试讲)+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审批”程序进行精准招聘。
二、招聘计划、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校园招聘共331个招聘计划,属事业单位编制。其中,高中教师121名,中小学教师142名、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教师55名、第一师阿拉尔职业技术学校教师13名。
(二)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塔里木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财经大学、伊犁师范大学、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喀什大学、新疆政法学院、新疆艺术学院、天水师范学院、陇东学院、河西学院、宝鸡文理学院、咸阳师范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绵阳师范学院、成都师范学院、西华师范大学、临沂大学、山东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泰山学院、太原学院、太原师范学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天津民航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商洛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延安大学、渭南师范学院等47所高等院校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报考所有岗位人员的年龄、学历要求以《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未受到任何组织处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愿为新疆、兵团事业贡献聪明才智,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6.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并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7.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直接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阿拉尔职业技术学校等涉及无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需要在入职一年内考取约定的相应资格证书。
8.普通话水平或国语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受到党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信息发布平台
阿拉尔政务网(http://www.ale.gov.cn)、微信公众号“塔里木教育”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校园招聘工作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现场报名
校园招聘于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15日赴实地开展招聘工作。
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相关招聘学校负责人任组员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4个招聘小组,分组带队赴计划前往的教育教学类招聘对象所在的47所高等院校完成现场招聘工作。
1.第一小组招聘岗位类型:中小学教师
前往院校: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塔里木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财经大学、伊犁师范大学、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喀什大学、新疆政法学院、新疆艺术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565699077
2.第二小组招聘岗位类型:中小学教师
前往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河西学院、天水师范学院、陇东学院、宝鸡文理学院、咸阳师范学院、陕西师范大学、商洛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延安大学、渭南师范学院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8196337773
3.第三小组招聘岗位类型:中小学教师
前往院校: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绵阳师范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师范学院、西华师范大学、临沂大学、山东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泰山学院、太原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8699787636
4.第四小组招聘岗位类型: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阿拉尔职业技术学校教师
前往院校:西南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新疆艺术学院、河西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绵阳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天津民航大学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8309970933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信息对照《岗位表》进行初审,确定是否符合面试资格。
(三)面试
在高校实地组织面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组织面试,根据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确定面试的考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问答”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师基本功、应变能力等。报考人员按照面试综合平均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人数录用。
(四)体检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六)公示
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阿拉尔市政务网、微信公众号“塔里木教育”公示7天。
(七)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待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后,由第一师阿拉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兑现相关待遇,聘用时间以人员取得岗位所需证书时间为准。
(八)到岗后资格复核
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结合招聘岗位条件,再次对考生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内,如发现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不符,可随时终止聘用协议。
五、监督
第一师阿拉尔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7--4675173
六、聘任与待遇
此次报考人员经校园招聘程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受聘人员。鼓励受聘人员在毕业前提前到岗见习,见习期待遇2430元/月。
受聘人员取得毕业证后,由第一师阿拉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工资待遇享受同城同级别在职教师待遇,全额工资暂为6300--70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两金部分)。
受聘人员有权力和义务参加新教师培训和各类教师教学能力素质提高培训,按期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正式入职后教育教师类岗位,研究生学历从事学历相同专业的任教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职称,本科生学历从事学历相同专业的任教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为初级职称,专科生学历从事学历相同专业的任教工作满二年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为初级职称。具备教师职称任职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按照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和规定程序组织应聘人员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取得职称后,按职称聘任至相应岗位,享受相应岗位等级工资待遇。
正式入职后,可按照取得学历等同的专业技术岗位职称级别,享受相应标准的年度免费体检、冬季取暖补贴、工会福利等。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跟进招聘小组行程,并关注本校学生就业处信息发布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参加各项招聘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招聘时间和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请在阿拉尔市政务网、微信公众号“塔里木教育”查看)。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上报的材料负责。如报名提供的材料与公告要求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第一师阿拉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997--4669037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
0997--4675173第一师阿拉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邮箱:dysjyjrs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