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4-04-23 14:4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5-07
为加速推进林芝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打造林芝市改革开放先行突破口,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林芝经济开发区简介
林芝经济开发区于2019年12月获批为自治区级经开区,批复面积7.11平方公里,北临林芝天禾啤酒厂,南至结麦片区通热路,西至306省道,东临尼洋河,坐拥高效便捷交通,与林芝市中心城区隔河相望,距离米林机场约40公里、林芝火车站约7公里,拉林高速、机场快速通道、省道S505和规划中的川藏铁路穿区而过,交通环境便利。重点发展清洁能源、高原生物科技、绿色工业、商贸物流主导产业,规划打造清洁能源总部及配套服务基地、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及绿色工业产业基地、高原生物科技产业基地、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基地,逐步打造巴宜、米林、墨脱等分园区,构建“一区多园”发展格局,推进飞地经济发展新模式。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身体条件可满足长期在高原工作。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三)其他说明
1.30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计算至2024年3月3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报考人员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无法提供单位证明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同时期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教育部门认证认可的学历(学位)。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6.无故不参加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列入林芝经开区失信名单,3年内不能参加林芝经开区组织的考试。
四、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9人,其中编外专业技术人员8人,辅助性人员1人。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招聘期间咨询电话:0894-5715566,15889041166,监督电话:0894-5828990。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09:30—5月7日18:30。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送至专用邮箱(LZJJKFQ2023@163.com),不接受现场报名。此次报名不收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3.报名资料:《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个人简历、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书的扫描件(PDF版)及本人近期蓝底正面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LZJJKFQ2023@163.com)。
需注意:(1)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姓名+报名岗位代码+联系方式”;(2)照片、相关证书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考人员将不予通过审核;(3)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4)报名时资料不齐全者,直接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路费给予一定补贴。
(二)资格初审
2024年5月8日09:30—5月15日18:30,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发布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024年5月17日,通过林芝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发布达到开考条件的招聘岗位并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此次招聘工作,按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考试。
2024年5月23日-5月24日09:30-18:30,在林芝经济开发区粤林产业园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09:30-12:00,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参加考试时,参考者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技术岗位的综合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报考辅助性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综合性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林芝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示,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2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由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考生反馈。
4.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举办任何培训。
(四)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计算个人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比较从业资格和工作经验等,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林芝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布,由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对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政审
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政审环节。填写《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进行政治审查,经政审合格的通知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则视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均自行到三甲及以上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则视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公示及聘用
1.按照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林芝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按照基础工资的80%发放,在试用期间因自身原因选择离职者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者,经开区管委会不发放试用期间工资。经试用合格的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
4.招聘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该招聘岗位可以空缺。
5.录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薪酬待遇
辅助性人员工资标准:应发5310元/月(含个人保险缴纳部分)。
专业技术人员基础工资标准: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实发工资为6000元/月;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实发工资为7000元/月;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实发工资为8000元/月;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工资面谈。在学历工资基础上,具有对应岗位所需的中级、副高、正高从业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每月工资分别增加1000元/月、2000元/月、3000元/月。取得相应证书后的下一月进行工资调整。年底绩效工资为1.4万元,将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发放。保险和公积金部分由单位另行缴纳。
食宿交通自理,工作日可在管委会食堂用餐,缴费标准按照企业标准执行。
具体按照《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过程中,聘用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附件:
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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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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