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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2年3月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公开遴选12名教研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31 16:32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04-08

为进一步加强市教育教学研究所教研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7号)规定,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同意,现将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公开遴选教研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云南省内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遴选。


二、计划和岗位

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公开遴选教研员12个岗共12人,具体岗位详见《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公开遴选教研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云南省内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原则上应有相应学科学段及以上6年以上教学或教研工作经历,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对应岗位资格条件;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7号)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市级及县级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新招聘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6.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3号),需要回避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参加公开遴选各个环节中加强个人防护,如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公开遴选情形的,即终止本次公开遴选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公告发布。3月29日(星期二)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网页,保山新闻网,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公开遴选教研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22年4月8日(星期五)17:30止,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报考者填写《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岗位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附件3)扫描后发到指定邮箱,邮箱:1042012372@qq.cm,邮件名格式为:遴选岗位+姓名。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的具体要求如下: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收任何形式的纸质材料报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所报考的公开遴选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最低服务年限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当天。

(5)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查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联系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咨询。

3.资格审查。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审查结果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及时反馈考生。

(三)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考试前1天到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二楼203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考试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笔试;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2)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3)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之一;

(4)参加州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技能竞赛或学科课堂教学比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5)公开出版教育教学研究专著1部,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的。公开出版的专著,是指取得ISBN标准书号并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凡论文汇编、以笔名或单位名义出版发行的书籍,均不属于此次免笔试的范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是指在取得国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凡在增刊、专刊、特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属于此次免笔试的范围。

2.笔试。

(1)开考原则。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笔试。被取消笔试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调剂的可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内容和形式。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且需要参加笔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占90%、教育理论知识占10%。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星期六)下午14:30-16:3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其他。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除经审核免笔试的以外,未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人员自带笔试考试用品。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至座位。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时在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公布。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公布。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

(2)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①笔试人员按照遴选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免笔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等另行通知。

4.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遴选岗位人数与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比例,经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申请,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1:1比例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说课(占50%)+阐述个人教研工作理念和设想(占35%)+问答(占15%)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遴选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每个遴选岗位按考生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不计入)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岗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为1:1.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面试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档案,核实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考察对象所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遴选环节。

2.体检。通过考察的人选确定为体检对象,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必须做毒品尿样检测,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遴选环节。

3.公示、办理相关手续。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公开遴选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并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市教育体育局网页,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并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若出现考察、体检或公示不合格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遴选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公开遴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教育体育局网页,保山新闻网、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考生须于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笔试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做好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电话附后)。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本人笔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1.“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14日内未到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无*号标记),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笔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隔离考场进行笔试。

2.“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有*号标记)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隔离考场进行笔试。

3.14天内有过边境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2次(最近一次检测应在笔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笔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5.考试当天,“云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6.身体有其他异常情况的考生,需配合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现场排查,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三)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四)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六)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九)近期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城市、14天内有边境县(市、区)旅居史、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建议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十)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十一)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应知悉本告知书事项,严格遵守当地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出入政策的通知》(保疫指[2022]36号)规定,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于自己参加考试是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清楚的,可直接拨打电话咨询。

1.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0875-2221916.

2.隆阳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0875-2162575.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杨老师:0875-2122926

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雷老师:0875-2130796

监督电话: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5-2136382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3月29日

附件:附件:1.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公开遴选教研员岗位表.xlsx
附件:附件:2.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公开遴选教研员报名表.xlsx
附件:附件:3.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公开遴选教研员材料清单.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baoshan.gov.cn/info/egovinfo/1001/zfxxgkpt/zfxxgkptzn-content/01525537-2-/2022-0329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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