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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2年10月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2 19:2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0-22       报名截止:2022-10-31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等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经保山市农业农村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2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一)单位介绍。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为保山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主要职责为:承担农业农村投资项目区农业技术集成示范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农业工程技术应用推广;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审查、绩效评价和管理人员培训。

  (二)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岗位为农业项目工程管理人员,招聘人数1名,专门从事田间工程全过程管理等具体工作,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其他要求

  农业项目工程管理岗1本科及以上土木工程、农业水土工程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1.本科30岁及以下;

  2.硕士35岁及以下;

  3.博士40岁及以下1.符合岗位要求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2020年—2022年本科及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再限定“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2020年—2022年未就业毕业生。

  备注:所学专业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或相关的人员,可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2020年—2022年本科及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再限定“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2020年—2022年未就业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2年10月19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市农业农村局网页、保山发布和保山新闻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8日(星期五)17:30截止,以邮箱收到材料显示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招聘工作邮箱(邮箱地址:bsstz2019@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招聘岗位+姓名。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75-2217802。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纸质证明材料以PDF格式的电子扫描件形式报送。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填报《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2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扫描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因特殊原因不能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和学位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或学位证明的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12月底;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的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12月底,取得学位证书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3月底。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原件扫描件。

  (6)关于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社会实践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所获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7)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需提供本科以来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由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和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负责,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后续应聘环节。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报名扫描件信息,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面试: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5位面试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下3位面试考官的平均分。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出现需要加试情形的则加试一题。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七)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在75分及以上者,得分最高的确定签约对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和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招聘协议书,签约人员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5张。

  (八)资格复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九)体检:体检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体检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由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十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并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执行。聘用人员符合《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实施方法》规定引才条件的,在正式聘用后,享受引进人才待遇。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报名人员进入隆阳区必须严格遵守隆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最新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公告中疫情防控要求若与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不一致,将按照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如有不清楚的可向隆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咨询电话:0875-2162575。

  (一)报考人员进入招聘面试现场前,需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短信或行程卡、24小时内行程卡截图均可)”和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可参加考试,进入现场后需全程佩戴口罩。

  (二)1个月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相关材料。

  九、联系方式

  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0875-2217802

  邮箱:bsstz2019@163.com

  监督电话: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875-12388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农业农村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进行解释。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月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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