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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9 14:4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5-29       报名截止:2021-06-11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4.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和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并完全符合本公告有关岗位招聘条件和其他要求的人员。
5.具体岗位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要求以《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学科研及管理)计划表》(附件1)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4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考岗位查询
本批次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和楚雄师范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cxtc.edu.cn/)查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博士2021年全年接收应聘报名,并适时组织面试考核,相关岗位招聘成功后该岗位自动失效。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5日至2021年6月1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或到楚雄师范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
(1)邮件报名:应聘者填写好《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后连同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楚雄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承诺书(本人签字并摁手印)及其他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rsc@cxtc.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岗位代码+专业。
(2)现场报名:应聘者持上述所需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内到楚雄师范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云南省楚雄市楚雄师范学院花果山校区行政办公楼2-29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如实详细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不全(或材料不全)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以及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证明,证明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拟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等内容。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扫描件。
(4)应聘岗位中“其他需具备条件”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本人半年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填写《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3),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避免健康码异常,以便正常参加公开招聘。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6)报名以人事处实际收到的材料(电子或纸质)为准,应聘人员报名后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1.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经相关学院、人事处、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确定为参加考察人选,免笔试,由用人部门组织开展面试、考察工作。
2.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告栏进行公示(以具体公示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应聘相关材料,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虚假信息及隐瞒实际情况者,一经查实,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与考察
(一)笔试
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硕士研究生应聘者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主要针对政治思想素质、教师职业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受骗上当。
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个别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在校园网公告栏中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校园网公告栏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组织资格复审,查验面试人员的应聘材料原件。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在楚雄师范学院网站公告栏中发布。
(三)面试
各用人部门成立由相关专家及心理健康咨询师组成的面试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面试时,主要针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进行实操实作考察。面试满分100分,其考核形式和方式由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及学科专业特点决定。面试包括心理测试,其结果为面试提供参考,不计入面试成绩。
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的人选有放弃面试的,可依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面试人选。个别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为拟考察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告栏中进行公布。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参加过面试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由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或拒绝体检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参加过面试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将名单在楚雄师范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在同一岗位参加过面试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符合我校2021年博士引培工作方案条件的,除享受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学校绩效工资外,还享有以下待遇:
1.服务8年的博士,安家费50-60万元(税前);服务3年的博士,安家费15万元(税前);提供周转房一套。
2.除享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外,科技处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每月800元/人标准发放博士科研专项绩效;可申请科研流动岗及博士专项资助项目(10-20万元/项)。
3.根据实际情况解决配偶工作,为子女就学提供优质服务。
4.到校工作半年后,经考核,聘用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后可参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凡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员,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的安排。
五、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整个招聘工作将在校纪检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二)考生须对报名等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材料弄虚作假或考试中有作弊等现象,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通报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三)参加应聘人员要遵守国家及我校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发生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此招考公告由楚雄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未尽事宜由楚雄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人事处邮箱:rsc@cxtc.edu.cn
咨询电话:0878-3126977监督电话:0878-3133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