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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4 10:4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扎实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屏边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6名、后勤财务人员1名、消防文员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6名,限男性,主要负责日常执勤和灭火救援工作。
(二)后勤财务人员1名,男女不限,主要负责账目及系统管理、后勤档案制作。
(三)消防文员1名,男女不限,主要负责档案材料制作,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作贡献。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6.后勤财务人员、接警调度员、消防文员需具备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专职消防员需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特殊专长或工作能力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7.婚姻状况:不限。
8.专职消防员限18至26岁男性;后勤财务岗位及消防文员限18至30岁,性别不限(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户、有相关从业经验的;
2.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3.拥有文学、法律、计算机、新媒体、视频剪辑、文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4.具有写作、office办公软件操作、计算机网络维修、驾驶、摄影等特长的。
5.后勤财务岗位有初级会计职称或有相关从业经历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待遇、薪金及工作制度
(一)专职消防员
1.享受待遇及工作制度
(1)施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一日生活制度及休假制度,服装、食宿由大队按统一标准供给安排。
(2)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2.工资薪金
每月基本工资2400元,绩效工资600元,合计工资3000元(含五险),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200元),经考核转正后按照《屏边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队员管理规定》实行绩效管理,发放绩效工资。专职消防员设置职级工资,具体工资档次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年限而定。
(二)后勤财务人员
1.享受待遇及工作制度
(1)工作日实行八小时上下班制度(加班等特殊情况除外),休假制度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2)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2.工资薪金
每月基本工资2200元,绩效工资600元,合计工资2800元(含五险),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经考核转正后按照《屏边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管理规定》实行绩效管理,发放绩效工资。
(三)消防文员
1.享受待遇及工作制度
(1)工作日实行工作日八小时上下班制度(加班、值班等特殊情况除外),休假制度按国家法律有关规定执行;
(2)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2.工资薪金
每月基本工资2200元,绩效工资600元,合计工资2800元(含五险),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经考核转正后按照《屏边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管理规定》实行绩效管理,发放绩效工资。
四、劳动合同
体能测试、体检合格人员由屏边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具“政审表及检测函”,应聘人员自行到所在派出所进行政审、均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至9月27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屏边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873-3226605;范主任:13987359812,邮箱:419423066@qq.com。
(三)提交材料:身份证件、学历证明、相关技能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退伍士兵需带《退伍证》复印件。
六、体能考核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屏边县消防救援大队
参考人员:应聘专职消防员岗位人员
考核项目:3000米、100米、仰卧起坐、俯卧撑、负重登楼。按照个人成绩名次计入积分排名。
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七、补充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屏边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