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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4 14:3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2-24       报名截止:2023-02-28
云南云道发展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云南省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南省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公益类政策性投融资公司,承担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扶贫重大民生工程和产业扶贫重点项目建设投融资业务。
云南云道发展有限公司是云南省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展自主业务的实施主体,以全省乡村振兴项目和民生重大项目投资为抓手,以产业培育、资源整合、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四个方面的项目进行拓展,促进造血功能提升,助力云南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
本次招聘由云南云道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开展。求职者只能通过(ynldhr@163.com邮箱)报名,招聘信息发布于云南招聘网、云南人才招聘网、云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纳职网等渠道,其他渠道转载的招聘信息,非本公司发布。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数4个,需求人数4人。
(一)综合管理部行政文秘岗1人。
(二)综合管理部后勤及宣传岗1人。
(三)项目管理部工程管理岗1人。
(四)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岗1人。
具体招聘岗位、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云南云道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等其他情况的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2日下午17:00止。
(二)报名要求: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求职者通过(ynldhr@163.com邮箱)投递报名表,请将报名表(详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ynldhr@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17:00(以电子邮件的寄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所有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2)本次报名只接受邮箱报名,不接受电话、现场投递或邮寄材料报名。
(3)求职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在报考过程中如因求职者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上求职者的,视为求职者主动放弃;
(5)报名资格审查:根据求职者报名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由云南云道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根据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满足本公告报名条件且满足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合格,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确认。若资格初审出现证件资料与报名材料不相符,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一)资格审查结束后,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求职者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候选人主动放弃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允许可按实际人数开展面试。
(二)根据招聘岗位信息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后,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公告。
六、背景征信调查与体检
(一)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用)。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征信背景调查人选,因征信背景调查发现存在虚构、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将取消资格。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背景征信调查合格后,统一安排拟录用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录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背景征信调查和体检无异议后,统一在云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以及公示期间内出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无合适递补人员,则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八、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求职者和社会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面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5360262
监督电话:0871-6336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