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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8 20:0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19       报名截止:2021-04-27
为进一步提高华坪县职业高级中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江市事业单位紧缺急需工作人员招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面向全国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按照“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②曾在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未满5年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事业单位的人员。
④华坪县在编教师。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数及程序
(一)招聘岗位:高中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起至27日17:00止。
2.报名地点:华坪职业高级中学
3.报名联系电话:136887540270888-6121908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应持有已辞职证明或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因未经现所在单位同意自行报考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录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报名及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6.岗位能力测试(面试)。经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到3:1进入岗位能力测试;未达到3:1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可按不足比例开考。不足比例开考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的体检、考核、聘用。
7.体检、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本人体检结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核,考核采用由用人单位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8.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考核等综合情况,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9.公示。拟聘用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0.审批。岗位能力测试、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报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间,华坪县职业高级中学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人员在华坪县职业高级中学服务期不少于六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服务期满,根据双方意愿续签聘用合同。
六、纪律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领取有关证件、通知,提供相关材料,考试、体检缺席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七、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要认真参阅核对招聘岗位的各项招聘条件,所列职位其他要求和备注中的要求均具有同等效力,应确保符合招聘条件范围进行报名。应聘人员要保证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疫情防疫工作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报名及后续考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应聘人员必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组织招聘考试的学校要按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做好全过程疫情防控工作。
(六)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0888-6129159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8-6128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