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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2023年招聘12名紧缺急需岗位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3 11:1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3-03       报名截止:2023-03-31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丽江市教育体育局和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岗位教师1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是云南省一级二等高级中学。学校创建于1905年,时称丽江府中学堂,是云南省创办最早的中学之一,被称为“滇西北革命和文化的摇篮”,学校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治学严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人才优先、德才兼备、学用一致,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岗位教师。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为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计划招聘紧缺急需岗位教师(专业技术人员)12名,招聘岗位、名额和具体条件详见《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2023年紧缺急需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2、2023年毕业的师范类研究生(2022、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可以放宽至本科学历),且符合具体岗位相关专业要求及报考条件均可报名。

  (二)应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能胜任中学教育教学工作,五官端正,普通话表达能力良好。

  3.研究生持有毕业证和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本科生持有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确认的学科与报考岗位的学科一致;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其中语文教师二级甲等以上)。

  4.年龄35岁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9日。

  2.报名地址: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办公室

  3.报名联系人:焦老师13988863683、和老师13988892852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现场填报《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现场审核原件,留取复印件。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暂不提供原件,但需按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

  (4)留学人员须在考察阶段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学历学位认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6)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三)报名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后续环节。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资格复审

  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现场对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9人(包含9人)的岗位增设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9人的岗位,则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通过模拟授课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长: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30分钟,其中模拟授课20分钟,结构化面试10分钟。

  3.模拟授课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综合成绩计算:满分100分,其中模拟授课占70%,结构化面试占30%。

  面试综合成绩=模拟授课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4.模拟授课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面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5.如出现面试综合成绩并列时,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总成绩相同且模拟授课成绩相同时,则加试15分钟的说课。

  6.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依据考生面试综合成绩70分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考生。

  7.考试地点: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8.面试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

  采用由学校查阅考生档案、听取毕业学校或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体检

  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完成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因下列情况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全过程最多递补1次。

  1.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明为准)。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2023年8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3.有工作单位的拟聘人员须在拟聘人员公示前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引才待遇

  根据《丽江市打造人才高地十条措施》、《丽江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等的规定,引进的急需紧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给予以下待遇:

  1、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除工资待遇外,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3年内免费提供60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用于生活居住。

  2、以上人才待遇经单位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向市人才办申报兑现。引进人才在聘用单位的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七、纪律要求

  (一)从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二)不按公开招聘程序或相关规定进行招聘的,人社部门不予认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

  (四)此次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由市一中纪检监察组负责。整个过程在公证、纪检监督下,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客观、公正、打分准确、宽严适度、前后一致,真正评定出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及专业能力。监督小组如发现违纪问题,可及时宣布终止面试或取消违纪考生的面试资格。

  八、其他

  (一)新招聘人员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必须保证承担相应工作,试用期满后我校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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