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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8 10:1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 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岗位教师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是云南省一级二等高级中学。学校创建于1905年,时称丽江府中学堂,是云南省创办最早的中学之一,被称为“滇西北革命和文化的摇篮”,学校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治学严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人才优先、德才兼备、学用一致,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岗位教师。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紧缺急需岗位教师(专业技术人员)5名,招聘岗位、名额和具体条件详见《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2023年紧缺急需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近5年应往届硕士研究生(近5年应往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可以放宽至本科学历)。
(二)应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能胜任中学教育教学工作,五官端正,普通话表达能力良好。
3.研究生持有毕业证和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本科生持有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确认的学科与报考岗位的学科一致;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其中语文教师二级甲等以上)。
4.年龄35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专业要求
(1)物理教师(2人)
物理相关专业;
(2)语文教师(2人)
语文相关专业;
(3)英语教师(1人)
英语相关专业。
注:研究生报考人员要求本科与研究生阶段攻读专业为同一或相关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等情况,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31日。
2.报名地址: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办公室
3.报名联系人:焦老师 13988863683
和老师 3988892852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现场填报《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现场审核原件,留取复印件。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暂不提供原件,但需按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
(4)留学人员须在考察阶段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学历学位认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6)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后续环节。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资格复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根据提交的报名材料和报考者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情况将及时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招聘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仍要开考的,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三)笔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10人(包含10人)的岗位增设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岗位,则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通过模拟授课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长: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30分钟,其中模拟授课20分钟,结构化面试10分钟。
3.模拟授课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综合成绩计算:满分100分,其中模拟授课占70%,结构化面试占30%。
面试综合成绩=模拟授课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4.模拟授课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面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5.如出现面试综合成绩并列时,对并列者加试15分钟的说课,说课成绩100分,并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6.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依据考生面试综合成绩70分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考生。
7.考试地点: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8.面试时间: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
采用由学校查阅学生档案、听取毕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六)体检
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完成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因下列情况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全过程最多递补1次。
1.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
2.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明为准)。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2023年8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3.有工作单位的拟聘人员须在拟聘人员公示前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引才待遇
根据《丽江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引进的急需紧缺硕士研究生人才给予以下待遇:
1.除正常享受工资和各项福利外,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在工作单位所在县(区)城区无家庭自有住房的,3年内免费提供60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用于生活居住。
2.转正后如未满5年服务期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需全额退回一次性安家费。
七、纪律要求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由市一中纪检监察组负责。整个过程在公证、纪检监督下,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客观、公正、打分准确、宽严适度、前后一致,真正评定出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及专业能力。监督小组如发现违纪问题,可及时宣布终止面试或取消违纪考生的面试资格。
八、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如遇临时的突发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