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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3 16:29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12-25
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优化城区秩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1人。
二、工作职责
(一)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执法辅助性事务;
(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丽江市户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集体观念,有较强的责任心;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爱岗敬业精神;
7.持有机动车C1以上驾驶证;
8.退役军人优先;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明显部位有纹身的;
8.全日制在校学生(未取得毕业证);
9.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程序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9:00-11:00,15: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3.报名地点: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办事处(中国银行旁巷子往南80米)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办公室;
4.报名材料: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本人近期正面彩色一寸免冠照片1张、驾驶证、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
联系电话:139888451965.报名联系人:小关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应确认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现场通知;
2.资格审查合格者根据报名顺序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发生迟到、未到及不遵守考场纪律等情况视为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4.面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及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四)政审
资格审查、面试均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照岗位数进行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参加考察,凡存在本公告中不得报考8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合格者等额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3.应聘者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相应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街道公示栏或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对象姓名、性别及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3天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通知到岗3天内不能就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
聘用的城市管理协管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招聘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如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城市管理岗位工作的,祥和街道办事处有权给予辞退。招聘人员上岗后按月发放工资(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并给予缴纳大病医疗保险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如实填报《报名表》并现场本人签字;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应聘者的学历、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材料,请应聘者提前准备好,材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四)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试用期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五)一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请保持通信畅通,我单位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面试、体检、政审及录用等信息,凡因电话号码填写错误或拨打不通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个人承担。对于在各招聘过程中落选人员,现场公布后不再通过其他方式另行通知本人。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古城区祥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1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ljhrss.lijiang.gov.cn/xljrsj/c102028/202412/a36813b7955a4b208a453ca7536e66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