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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4 10:2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08-04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兰坪县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全面加强兰坪县中小学教师统筹管理,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教师“首位优选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位优选”岗位
(一)岗位设置33个。
1.兰坪一中5个。数学3名、物理1名、化学1名。
2.县民族中学22个。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2名、高中生物1名、高中物理1名;初中语文2名、初中数学3名、初中英语2名、初中政治2名、初中历史1名、初中物理1名、初中化学2名、初中生物2名、初中地理1名、初中体育1名。
3.城区一小3个。语文1名、数学1名、体育1名。
4.城区二小3个。语文1名、数学1名、音乐1名。
(二)“首位优选”对象及条件
1.首位优选岗位对象。“首位优选”岗位面向全县乡镇(含教学点)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2.首位优选岗位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岗位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报名首位优选高中教师岗位的,要求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任教学科相符;首位优选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首位优选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首位优选小学、初中英语、音乐、体育3个学科教师,所学专业与岗位学科一致。优选小学、初中教师其它岗位,所学专业与优选岗位一致或者近3年来连续从事与优选岗位一致的教学工作(2019年9月至今)。
(2)近三年教学业绩突出(优选中学教师岗位的,近三年教学成绩校内排名前三名,其中至少有1年校内排名第一,有1年毕业班任教经历;优选小学教师岗位的,近三年教学成绩校内排名均在前三名)。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在二级甲等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参加工作以来至少获得县级及以上1项教学荣誉(含教学、科技辅导等)。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获省州级学科带头人、省州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获得中小学二级及以上职称;
(5)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6)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要求;
(7)根据《兰坪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暂行规定》(兰办发﹝2019﹞97号)相关规定,参加首位优选报名的教师须在县域内乡村学校服务满5学年。已签订培养协议的公费师范生等按“培养协议书”相关规定执行。在乡村及以下学校从事教学岗位的志愿者、临时聘用教师等年限视为基层服务年限。
二、组织实施
坚持“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个人报名、学校推荐、资格审查、量化考核和组织考察、健康体检、结果公示、审核备案、办理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4日。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由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安排专人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核,2022年8月4日下午15:00前由学校将报名材料收齐后统一交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3.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2022年兰坪县教师“首位优选制”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根据个人报名情况,由资格审查组进行“首位优选”资格审查工作,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三)量化考核和组织考察。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和“首位优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后,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结果报请县教育体育局党组研究后确定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检察院、县纪委县监委征求意见,进入体检。
(四)健康体检。根据优选岗位人数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教师自理。进入体检的人员如体检不合格,按该岗位量化考核和组织考察程序依次递补。
(五)结果公示。对体检合格的首位优选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社局和县委编办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学校对个人所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复印件必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加首位优选的教师要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与和配合各个环节的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选机会。
3.首位优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工作在纪律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确保优选工作风清气正。
4.首位优选工作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坚持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