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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3 13:53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3-04-21       报名截止:2023-04-30
为加大人才强市战略,优化泸水市第一中学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专业学科教学水平,经怒江州人民政府、泸水市人民政府同意,泸水市第一中学计划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中紧缺学科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纪律、规范流程,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测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实际能力和专业水平相结合的原则。
二、引进条件及岗位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及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创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本科学历报名人员须为普通招生计划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相关专业或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学位,所学专业以符合条件的学历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具体专业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分类。
5.户籍(生源)所在地为全国。
6.符合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要求。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2019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本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在编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怒江州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二)引进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12名紧缺学科教师。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泸水市第一中学2023年引进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4月30日。
3.网络报名邮箱:lsyz1958@qq.com。
4.报名要求:
填写《泸水市第一中学2023年引进紧缺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材料、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高中教师资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版形式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lsyz1958@qq.com进行报名。(文件名格式为:学科+姓名)。
应届毕业生在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本科学历人员除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入学时所学专业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证明材料。
5.报名审核。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按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程序。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从提交报名资料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信息反馈审核结果。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
(二)考核方式
考核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泸水市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ynls.gov.cn/jytyj/)发布。
①笔试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②笔试地点:泸水市第一中学(怒江州泸水市六库街道排路坝路112号)。
每个岗位参加笔试人数和引进岗位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按比例数减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划定60分为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报考者的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笔试成绩不合格,取消参与该岗位后续引进环节的资格。
2.组织面试
①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每个岗位的笔试排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2:1的比例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2:1.又无递补人员的可等额进行面试。
②面试内容:包括说课(10分钟)和现场问答(5分钟)两项。
③面试时间:2023年5月14日(星期日)。
④面试地点:泸水市第一中学(怒江州泸水市六库街道排路坝路112号)艺泽楼录播室。
⑤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满分为100分,划定75分为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5分,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取消参与该岗位后续引进环节的资格。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确定拟引进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择优聘用”的原则,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则说课成绩高者胜出),并由泸水市第一中学与拟引进人员进行洽谈,签订就业协议。
(四)资格复审及考察
1.资格复审。签订协议后拟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特别是对2023届毕业的拟引进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进行审核确认)。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2.考察。由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泸水市教育体育局、泸水市第一中学共同完成,考察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深入了解拟引进人员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主要侧重于考察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同时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凡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考察不合格。拟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泸水市第一中学。
届时因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能按时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拟引进人员不得参加体检等后续程序,不予聘用。
(五)体检
由泸水市第一中学统一组织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拟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泸水市教育体育局在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并向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1.拟引进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在拟聘用公示期结束前,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泸水市人社局与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拟引进人员属于往届毕业生的,可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对拟引进人员开展考察、体检、公示等工作程序。
2.拟引进人员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待毕业后再对拟引进人员开展考察、体检、公示等工作程序。
3.聘用后,在学校任教服务年限不得低于6年。
(九)待遇
聘用到泸水市第一中学的教师,统一纳入泸水市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四、纪律要求
1.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引进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次引进工作由中共泸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参加本次人才引进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拟引进人员不得再参加2023年度各省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六、联系方式
(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886-8880222
(二)监督举报电话:
泸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0886-3052800
其他未尽事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