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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1 11:3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9-21       报名截止:2022-09-29
为加强广南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州人民政府批准,拟第二次面向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中公开招聘部分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广南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第二次招聘计划共6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广南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报考人员可通过广南政务网(http://www.yngn.gov.cn)及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招聘对象
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计划》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的专业或其他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新进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吸毒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小组在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报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协调,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广南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八宝路2号),咨询电话:0876-5617943、0876-5154906,联系人:张老师。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之前已进行网络报名的请带上报名表和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上三证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件的原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近期免冠小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填在报名表上)。
特别声明: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上网关注招聘动态,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3.费用收取:报名费50元/生,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进行收取。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期的考核招聘工作。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情况报县人社局备案及资格复审。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弄虚造假,取消参加考试和聘用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三)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计算: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2.面试时间:
2022年9月28日(上午8:30--面试结束)
3.面试地点:
广南县公路分局(八车道,广南上海新纪元实验学校斜对面)
4.人选确定。从各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县内生源、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按生源仍无法确定人选的由招聘小组进行现场加试决定。
面试结果将及时公布在广南政务网(http://www.yngn.gov.cn)及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后续的资格复审、考察、体检、递补、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入后续招聘环节人员请及时登录广南政务网及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册、就业报到登记证、学籍档案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由广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向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八)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南政务网(http://www.yngn.gov.cn)及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组织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重要提示
(一)本通告所附相关文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若报考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未在发布计划的专业需求中,报考人员如认为所学专业与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可向招聘单位提交人工审核。经招聘单位审核认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招聘单位须报主管部门商同级人社、教育体育部门统一审定。
(三)报考人员应聘过程中,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积极遵守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四)本次紧缺人才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八、监督及咨询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76-5160920;
咨询电话:
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5153454;
广南县教育体育局:0876-5617943,0876-5154906;
九、当前疫情防控要求
(一)报名人员有以下情形的应立即主动报告,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1.7天内有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四川省等旅居史的来(返)广人员;
2.近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
3.与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同时空伴随人员;
4.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
5.通信行程卡异常人员。
(二)报名人员有以下情形的实行分类管控
1.西藏来(返)广人员
近7天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来(返)广人员(不含已经在迪庆州、怒江州实施“7天闭环健康监测”人员),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5次核酸检测)。
2.青海来(返)广人员
近7天内有青海省旅居史来(返)广人员,实行“3+4”管控措施,即3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加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3.四川来(返)广人员
从8月30日零时起,对所有四川省旅居史来(返)广人员采取“3+4”管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对8月23日至29日有四川省旅居史来(返)广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管控,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检测频次按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4.贵州来(返)广人员
从9月13日零时起,对所有有贵州省旅居史入返广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5.其他省份来(返)广人员
(1)近7天内有其他省外无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来(返)广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含“落地检”,两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若持有省内核酸“落地检”或省内检测机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不开展核酸“落地检”,须在入广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相关人员要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并及时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报告核酸检测结果。若能提供省内无疫情发生州(市)“三天两检”证明的,可正常通行。
(2)近7天内有其他省外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来(返)广人员。对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分别于第1、2、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和密接的密接人员,执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分别于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无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对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在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完成3天2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和健康监测,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对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健康监测。
6.省内州外来(返)广人员
(1)近7天内有省内州外无疫情发生州(市)旅居史来(返)广人员,可凭“云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绿卡通行。
(2)近7天内有省内州外有疫情发生但未划定高中低风险州(市)旅居史来(返)广人员,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当天核酸采样证明的,可正常通行,间隔24小时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无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施核酸检测“落地检”,间隔24小时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分别向单位、宾馆酒店,居住地村(社区)报告核酸检测情况。
(3)近7天内有省内州外有疫情发生且已划定高中低风险州(市)旅居史来(返)广人员,严格按《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高中低风险地区人员管控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4)迪庆州、怒江州来(返)广人员(含已在迪庆州、怒江州实施“7天闭环健康监测”的由西藏入滇人员),一律实行“三天两检”。
7.州内流动人员
近7天内无州外旅居史,由麻栗坡、马关、富宁县来(返)广人员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县(市)间人员流动可凭“云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绿卡通行。
(三)做好健康监测
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云南健康码变“红码”“黄码”、收到疫情风险告知短信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有异常,要在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四)关注疫情动态
报名人员请密切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云南疾控”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疫情风险等级提醒,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和出现本土疫情的地区。
(五)做好口罩佩戴和体温监测。报名人员在来广途中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需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所有人员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入报名点前需现场测量体温<37.3℃者方可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