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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3 10:4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4-23       报名截止:2023-04-26
一、招聘岗位
景洪市建城区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2人。
二、岗位职责
服从景洪市卫生监督所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承担卫生健康监督辅助执法工作。主要负责城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做好辖区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职业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日常巡查,相关信息收集、报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服从单位管理和安排;
(二)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大学专科(全日制)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奉献、吃苦耐劳;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爱岗敬业,热爱卫生监督事业;
(七)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计算机操作技能、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有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和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工作或者辞退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经与景洪市卫生监督所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月基本工资33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部分),试用期满根据市卫生监督专职协管员绩效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每月绩效最高1200元,按考核情况核定)。试用期按基本工资80%发放。
五、聘任方式
本次聘任按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方式进行。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持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质证原件、复印件到景洪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报名。
(二)报名地点:景洪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地址:景洪市么龙路23号)。联系人及电话:李春婷0691-2140072。
(三)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5日。
七、未尽事宜由景洪市卫生监督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