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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07 14:2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教育体育系统2022年提前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峨山县第一中学
峨山县第一中学(以下简称峨山一中)是云南省玉溪市的一所公立普通高级中学,位于峨山县城瑞竹路15号,距玉溪市24公里,距昆明市116公里,玉元高速公路、玉磨铁路纵贯县境,交通极为方便。2005年7月,峨山县第一中学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认定为“云南省一级高级中学”。
(二)峨山县职业高级中学
峨山县职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峨山职中)是云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学校、云南省第二批综合高中试点学校、云南省第三批“1+X”证书试点学校、云南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位于峨山县城易香路30号。是开办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大专学历教育和开展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为一体的公办中职学校。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中提前招聘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编制内教师。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类型
(一)峨山一中9名,其中,化学类教师岗位1名、生物类教师岗位1名、物理类教师岗位1名、政治类教师岗位1名、音乐类教师岗位1名、历史类教师岗位1名、地理类教师岗位2名、美术类教师岗位1名。
(二)峨山职中2名,其中,数学类教师岗位1名、政治类教师岗位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能独立承担本专业基础课,能独立完成常规教学要求的各个环节,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该具备的其它能力,所学专业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
(三)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持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国家二级乙等及其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应聘:
1.2022年1月5日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此次公开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和校园招聘等方式。
1.网络报名。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间为:
(1)峨山县第一中学。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13日,联系人:董佳;电话:0877-4012006、13577726366;邮箱:esxdyzx@163.com。
(2)峨山县职业高级中学。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13日,联系人:普迎春;电话:0877-4011499、13988462622;邮箱:pyc0127@yeah.net。
网络报名者将报名所需的材料发至指定的邮箱后即可。不接受现场报名。
2.校园招聘。于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进行持续性校园招聘,对缺额岗位进行补充。直到招聘到满意人才为止。
3.网络报名所需的材料:①《峨山县教育体育系统2022年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和《峨山县2022年提前招聘教师报名汇总表》;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相关获奖证书、担任社会工作情况、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身份证等)PDF扫描件【需加盖学校公章】以及生活照等;③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报考者按所公布的学科岗位报名,每生限报一个岗位。
4.拟进入考试环节通知。原则上在报名结束10天内通知考试的具体时间,未接到通知的报名人员一般是审查未通过:或材料不完整;或岗位不明确;或专业不符合;或报名提交的材料全部或部分无法浏览等。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向招聘单位交管《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参加考试。
请报考者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者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二)考试。
报考者在参加考试前需向报名负责人递交个人简历和《就业协议书》。
1.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对符合提前招聘条件的报考者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80分,合格线以下的面试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的考核。
2.专业试讲和技能考核。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对面试成绩在合格线及以上的人员实施考核,考核方式为试讲,技能类岗位须同时进行技能考核。
(三)确定拟聘人选。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排序;试讲成绩仍然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格线为80分,合格线以下的不列入拟聘人选。
(四)签订就业协议。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拟聘人员承担。
(五)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为毕业生取得合格学历和学位后,体检医院由县人社部门指定。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不能聘用。
(六)考察。拟聘人员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不能聘用;放弃考察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实施聘用。
(八)聘用。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按相关规定处理。报到后签订聘用管理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一)“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37.3℃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报考者不受理报名和考试。
(二)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37.3℃可参加报名和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者不受理报名。
(三)报考者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报考者给予支持和配合。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须留有效联系方式,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拟聘用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招聘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等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在招聘过程中,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与报考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情况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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