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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2023年4月市场化选聘1名职业经理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5 10:4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4-05       报名截止:2023-04-0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有关要求,逐步构建改革与发展相适应的市场化用工机制体制,强化公司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内部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按照《玉溪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市场化选聘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玉国资党委[2020]42号)、《云南玉溪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的通知》(玉交司[2022]11号)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决定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1名。现将具体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简介:

  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为云南玉溪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由玉溪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原货运经贸分公司、石油运销分公司、物流分公司、修理一厂、修理二厂和东风汽车技术服务站整合组成。资产9074.54万元。土地224.5亩,其中研和物流园区162亩、大栗园物流仓储29亩、汽车修理厂33.5亩。

  二、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为汽车修理厂副厂长1名。

  三、选聘岗位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3.具备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或专业技能,选聘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必要的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沟通及协调能力。

  4.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个人征信信息无不良记录,工作业绩突出,社会认可度高。

  5.身体健康、平行端正,适应岗位要求。

  6.符合选聘岗位要求,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特别优秀且符合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选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任职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备二类及以上车辆维修企业5年以上管理经验。

  3.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具备岗位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优先聘用。

  (三)资格禁入

  1.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收调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3.参加选聘与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选聘公告、征集选聘对象、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组织考察、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择优选聘人选。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玉溪人才招聘网(www.yxzp.net)、“玉溪招聘网”微信公众号(yx0877zp)、“玉溪那点事”微信公众号(ynyxnds)上发布。

  (二)征集选聘对象

  通过中介推介、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多种渠道征集选聘对象,接受推荐报名或自荐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4月6日上午8:15—11:45,下午14:00—17:30(周六下午及周日休息)。

  3.现场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6号(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

  4.网络报名:选聘人员发送邮件至804657766@qq.com,邮件名称为:姓名+岗位,邮件内容提交《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扫描件,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扫描件、工作证明扫描件及其他证明扫描件。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8:00—4月6日18:00止

  5.选聘咨询电话:0877—6100009 0877—6243366

  (三)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开考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比例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选聘人员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选聘人员需持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查验和人员筛选。凡选聘人员不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公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执(职)业资格证等证件;

  4.个人简历、突出的业绩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担任相关职务证明等材料;

  5.报名登记表(附件1)。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根据职位要求,设置以开放性题目为主,全面考察选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沟通协调、专业知识、政策掌握、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等方面能力。同时通过随机交流,从选聘高级管理人才角度,关注选聘人员的经营管理能力、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岗位匹配等信息。

  (五)组织体检

  由云南辰信组织拟定聘用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六)组织考察

  由领导小组组织对拟选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采取到考察对象原所在单位调查了解、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履职情况、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和诚信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步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违法违规情况记录,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选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组织考察开展情况应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提交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领导小组,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由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按照决策程序集体决策是否递补。

  (七)确定聘用及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党支部会议研究后决定聘用人选,在考察、体检合格之后,由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按市场化选聘岗位人数和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等额确定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玉溪人才网、玉溪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按照管理层级及程序与选聘人员签订“两书一协议”,即:任期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岗位职责说明书和岗位聘用协议,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九)聘任期限

  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实行首次聘任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任手续(聘用期从试用期起开始计算),聘期三年;不合格的,不予聘任,聘任协议终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任期届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可以续聘。

  (十)监督机构

  本次开展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相关选聘工作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综合室全程监督。

  五、其他约定

  (一)考核评价。公司对签订劳动合同的职业经理人应同时签订聘用协议,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制考核。年度考核严格按照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考核要求和程序落实执行,考核指标应结合岗位履职情况和聘用协议中签订的任务目标,重点以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为主。任期制考核于任期届满当年组织落实,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二)薪酬待遇。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的薪酬待遇应当坚持“业绩与薪酬双对标”的原则,根据岗位实际严格按照聘用协议落实执行,一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三个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根据和任期激励应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考核落实兑现奖励,绩效年薪原则上占年度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不低于60%。

  (三)退出机制。公司严格按照“能进能出”的紧缺人才用人机制,具体按以下情况执行:

  1.劳动合同或任期期间,根据公司工作实际考虑续聘或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原则上对任期内考核为称职(不含)以下等次的不予续聘或签订劳动合同。

  2.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解聘,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主要指标完成率不达标,未达到完成底线70%的;聘任期限内累计两个年度目标任务主要考核指标不达标的;聘任期限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2)因严重违纪违法、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被追究相关责任的,或者违反公序良俗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严重影响企业形象的;

  (3)聘任期间对公司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等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或具体工作责任的;

  (4)因个人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责任的;

  (5)聘期未满但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6)试用期内发现或试用期满考核不适宜聘任的;

  (7)经公司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应当解聘的其他情形的。

  3.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聘任协议相关条款,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经公司批准后签订解聘协议;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六、纪律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本次选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司纪委和监事会参与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严肃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877—2051722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选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的,取消选聘资格。

  (三)选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选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在整个选聘过程中,请选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本次选聘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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