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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9 11:3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9-09       报名截止:2023-09-13
为优化卫生人力资源配置,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中共巧家县委办公室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巧家县公务员转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巧办发[2022]31号)文件要求,结合巧家县县城规划区内医院医务人员缺额现状,经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决定面向县内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调13名医务人员,现将选调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单位、岗位设置及选调方式
(一)选调单位:巧家县中医医院、巧家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巧家县玉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巧家县白鹤滩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选调人数及岗位:共选调13名医务人员,其中西医临床5名、中医临床3名、护理5名。(详见附件1)
(三)选调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直接笔试的方式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选调通告信息发布:选调通告及笔试相关信息将在巧家融媒体公众号或巧家新闻网(http://www.ynqjnews.net/)发布。
三、选调对象、报考条件
(一)选调对象: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范围为巧家县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报考人员符合公开选调条件并满足岗位要求(详见公开选调简章),报考人员需具有两年及以上在职在编事业单位经历(截止时间2023年7月30日),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1年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需近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工龄、服务年限以每年12个月计,不足12个月的不能计为1年,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未解除处分的;
3.在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服务年限限制性规定的,如订单定向、紧缺人才、单位送出培训在原单位未满培训协议服务期限要求的不在本次公开选调范围;
4.新调入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以县人社局调动通知时间为准),报名参加其他公开遴选、选调考试不满一年的(以申请报考时间为准);
5.被依法列为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准考证领取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2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巧家县卫生健康局四楼办公室。
报名要求:每一名报考人员对照可选报的公开选调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报名所需资料:巧家县卫生健康系统县城规划区内医院公开选调医务人员报名表、诚信报考承诺书各一份(详见附件2至3),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起始学历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红底小1寸免冠照2张。
咨询电话:0870-7128656。
笔试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23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巧家县卫健局办公室领取。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选调每个岗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个别紧缺岗位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降低到1:1.5。
六、考试和选调相关事宜
(一)笔试工作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巧家县城(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选调人员的政策法规及卫生专业技术知识,命题范围:卫生法规(不超过20%)、卫生专业技术知识等(不低于80%)。(笔试设最低控制线,最低控制线为笔试专业类别参加考试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人员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笔试说明: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未进入考场者取消考试资格,监考人员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宣布考试纪律,检查试卷密封完整性,分发试卷,开始考试,考试结束装订试卷,密封试卷,在试卷密封袋上填写相关信息,封口盖章,交由纪律监督组人员保管。
七、特殊情况确定及选调事宜
(一)特殊情况考察人选确定
1.笔试如出现岗位末位成绩并列情况的,以职称高者优先确定为考察人选;
2.笔试如出现岗位末位成绩并列情况且职称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确定为考察人选;
3.笔试如出现岗位末位成绩并列情况且职称、学历相同的,启用备用考卷加试笔试。
(二)拟选调人选确定
1.岗位选择。经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大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确定选岗人选。由县卫健局组织选岗人员在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监督下自行选择确定最终单位及岗位,并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考察及体检。县卫健局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开展考察,经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医院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自费开展体检。
3.拟选调人员确定。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巧家融媒体公众号或巧家县新闻网(http://www.ynqjnews.net/)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四)拟选调人选出现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资格复审、考察不通过的,按成绩分数高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或资格复审、考察不通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人员调动及要求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根据《中共巧家县委办公室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巧家县公务员转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巧办发[2022]31号)文件要求,完善手续并开展调动工作。选调人员须按调动通知要求按时到选调单位报到,否则取消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允许再次参加公开选调考试。
九、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工作在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卫健局牵头,县人社局指导,县委编办的协同配合下组织实施,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严肃查处,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
(二)本通告所附相关附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报考人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为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参加选调人员若在报名、笔试、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将相关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五)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属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及其他应回避情形的,工作人员和考官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本通告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监督投诉电话:0870-7129960,0870-7128656。
巧家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5日
1.巧家县2023年县城规划区内医院公开选调医务人员简章.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