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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4 15:5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4-27
根据《昭通市“兴昭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高层次人才引进坚持党管人才、统筹推进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引进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高端引领、示范带动原则;坚持培引并重、协同发展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代管事业单位昭通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日语翻译岗位,引进人数:1人,从事日语翻译及办公室综合业务。
三、引进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较好的思想品德。
(二)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引进条件详见附件1《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四、程序
(一)公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2024年4月27日18:00;
2.报名方式:参加报名的人员,请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含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扫描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和《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twq932@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
(二)资格审查
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对参加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缺少报名上传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不予通过。
综合考核前,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合格的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核后,由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组织拟引进人员进行体检。若拟引进人员体检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五)组织考察
拟引进人员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的,由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考察使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确定为拟引进人员。
(六)公示
对拟引进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相关部门会审后办理聘用手续。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其聘用岗位上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支持
引进到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纳入编制内管理,享受昭通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
六、工作纪律
(一)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引进单位负责人和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开引进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引进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接受昭通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违纪行为,所反映情况经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综合考核、资格复审和体检。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审核贯穿引才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拟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870-2128932。
监督电话: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0-2126819;
昭通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0870-2129307。
附件1.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简章.doc
附件2.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t.gov.cn/lanmu/xwzx/contents/15/229894.html